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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考生办理成绩证明须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9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各类考试成绩证明工作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全天。

(一)出具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1、出国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自学考试中、外文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出国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见附件一),省考委署印(由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审核并加盖省自考委章),主考学校副署校印。一个考生最多一式三份,若考生要求三份以上,则由考生自行复印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2、成绩证明

考生因工作、就业等原因,需要出具自学考试已合格课程的成绩证明(见附件二),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或毕业证书,直接到自考处考务科办理,经办人出具成绩证明后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3、毕业成绩证明

自学考试毕业生不慎遗失、损坏毕业生登记表,可凭本人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直接到自考处考务科办理毕业成绩证明(见附件三)。经办人出具成绩证明后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二)出具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综合科办理。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见附件四),高招处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2、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高招处综合科办理。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见附件五),高招处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3、单独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单独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高招处综合科办理。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见附件六),高招处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三)出具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的,凭考生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社考处会考科办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明(见附件七)由社考处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四)出具各种非学历教育考试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非学历教育考试成绩证明的,凭考生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社考处办理。成绩证明(见附件八)由社考处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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