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我站2010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我站申办毕业证书的考生须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根据陕考办[2004]1号文件的精神,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故毕业证书须本人领取。
3、发证时间:2011年3月22—25日。
4、发放地点:长安区自考工作站三楼五室。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陕西西安2011年7月自考报名时间安排 下一篇:宿州2010年4月自考11月16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