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适应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从2010年4月起将在全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该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试点,省自考办研究决定开设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分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层次。独立本科段设置初中语文等十六个专业方向。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首次开考义务教育专科和独立本科段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小学教育四个专业方向。以后再适时开考独立本科段的其他专业方向。该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首次开考时间为2010年4月。该专业考试计划中所设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主考学校由河北师范大学担任。
按规定,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员可以参加该专业(专科)的学习。学分等达到要求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该专业(专科)毕业或具有其他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小学、初中教职员,取得该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等,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鉴于开考的义务教育专业其培养目标是在小学、初中从事教学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必须强化学习过程,注重教学实践技能的培养,部分课程的考试方式采取多元化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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