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单位和个人通过为“虚假”高教文凭出具所谓认证报告或公证书来牟利,省教育厅提醒社会各界注意,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其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均无权进行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活动,我省只有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具备学历认证资格。
2001年年底,教育部仅授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为社会提供高等教育学历咨询认证服务工作,中心于2002年开始提供咨询认证服务。学历认证的范围包括: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成人本专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以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等。中心对经过认证的学历证书出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防伪书面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时,凭认证报告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即可在网上查询到认证报告的真伪。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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