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自考 > 安徽 > 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有关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有关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高[2009]5号文件精神,对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作了相应调整,现将申请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调整的主要内容

1、准备申请自考学位者必须提前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2、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在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只有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

3、修订内容自09年12月毕业生起执行。

09年12月及以后毕业的我校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欲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提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每年两次,安徽省学位考试网址:http://ahtkb.hfut.edu.cn)。

二、09年6月及以前毕业的考生申请学士学位注意事项

1、07、08年及09年6月毕业的我校主考的专业所有本科毕业生符合原学位申请条件者,请于2009年9月26-27日来我院(师大赭山校区)申请,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未通过学位加试课程考试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请参加今年7月30日我校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加试课程考试报名。

3、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及复印件、论文和英语(二)(或PETS三级)合格证,师范类专业还须携带学位加试课程合格证。论文成绩合格证遗失者请携带准考证,英语成绩合格证遗失者请出示地市自考办的成绩证明。

特此通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陕西西安2010年4月自考出行指南发布 下一篇:山西招考管理中心:九万余人参加10月自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