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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长安区2010年4月自考相关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7日、18日两天进行。本次考试涉及大专、本科两个学历层次,报考人数为11526人,报考科次为25200科。

全区共设5个考点,413个试场,进行1351场次考试。其中:西安翻译学院设试场90个,西京学院设试场162个,西安培华学院设试场96个,长安区第三中学设试场35个,长安区实验小学设试场30个。代市托管冶金建筑专修学院试场39个。

本次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考生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即“两证一单”)入场。考生必须带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签字笔、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小刀等文具。严禁携带书籍、资料、手机、小灵通、传呼机等通信工具以及电子记事本、文曲星、MP3等,私自带入者,不论使用与否,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2小时后,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同时准许离开考点。

凡在长安区工作站报名而未接到或丢失《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近日来我站微机室补办(4月15日不办理)。若《准考证》丢失,可持《考试通知单》或课程合格证及证明信件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补办《临时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严禁入场考试。

为了确保考试质量,维护自考声誉,请各考生严格按要求规范用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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