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德国的义务教育概况 2013年10月20日 09时讯
德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各邦不同且由各邦的学校法 (Schulgesetz) 或宪法所规範。大致上可将它分为"全时义务教育"(又称一般义务教育) 与"半时义务教育"(又称技职义务教育) 两类。全时义务教育的一般而言为年满六岁开始 (提前入学方案例外),而全时义务教育的年限则各邦有所不同。柏林、布兰登堡和不莱梅邦的全时义务教育为十年。北莱茵-西法伦邦的情况则较为特殊,学生若就读文理高中,其义务教育则为九年,至于其它种类的学校则为十年。
在全时义务教育之后的高级中学阶段,凡是没有在普通高级中学或普通职业学校就读的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半时义务教育,也就是所谓的技职义务教育。此时他们通常有一半的时间在学校里上课,而另一半的时间则在职场接受职业训练,这也是所谓的"双轨职业教育"。依照规定半义务教育通常为期三年,学生必须选择一个受到认证的技职来进修。
一般而言,义务教育包含了规律的学校课程和学校所举办必参加的特殊活动。至于必须对义务教育负责的人为学生和学生家长;至于半义务教育的参与者,还包括了企业界。义务教育所规範的对象,也包括了残障生。
若学生的身心发育状况符合入学标準,家长也可以让年满五岁的孩童申请入学,这就是所谓的提前入学方案;反之若是学童的身心发育较慢,家长也可以提出申请让届龄义务教育的学童延后入学。无论是提前入学或延后入学,都必须依规定请专家鉴定开具证明方可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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