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胡志明市全面调高公立学校学费 2013年07月19日 06时讯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于2013年7月13日第八届胡志明市人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从新学年度(2013-2014)起调高各公立学校学费。
由于目前社会对于提高教育素质呼声甚高,此一议案因此获得胡志明市人委会绝大多数代表表决通过。据此,从今(2013)年9月开始的2013~2014学年度,全市公立学校一律按照新学费标準收费。
未来缴交学费金额将依地区分别收取,具体分?以下两种对象。第一分区包括居住于市?各郡县,实际包含:第1~12、平盛、富润、旧邑、新平、新富、首德、平新等19个郡;第二分区包括居住于市郊的各郡县:平政(Binh Chanh)、福门(Hoc Mon)、古芝(C? Chi)、芹椰(C?n Gi?)、芽郫(Nha Be)等5个县。
实际学费标準为:托儿所第一分区每月学费为15万越盾,第二分区为9万越盾;幼儿园第一分区每月学费为12万越盾,第二分区为6万越盾;国中第一分区每月学费为7万5千越盾,第二分区为6万越盾;高中第一分区每月学费为13万5千越盾,第二分区为11万2千越盾;小学学费则免收,各郡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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