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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贺县警察局设置处理校园霸凌专责单位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滋贺县警察局设置处理校园霸凌专责单位 2013年03月18日 05时讯

滋贺县警察局鑒于2011年于大津巿发生的巿立国中二年级学生受同学霸凌而自杀的案件,警察局与学校间的联繫并不充分,决定于新年度起设置「少年健全育成室」,负责处理霸凌等校园重大问题。于警察机关设置处理校园问题的专责单位在日本极为罕见。

该单位将由高阶警官担任室长,编列7名警察,各自负责县内不同学区,主要联繫对象为县内国中。迄目前的经验显示,校方通常忌讳与警方单位联络,因此新单位未来将私底下主动与各校教师建立管道,蒐集有可能发展为校园霸凌或是校园暴力的线索,在有徵兆的阶段即先行与学校洽商,迅速採取支援学校的对策。另外县警察局正式编制之「少年课」业务中,有关校园霸凌案件中受害学生之心理辅导、以及辅导加害学生更生的人员,也将移拨「少年健全育成室」,以统筹事权。同时为加强县警察局与县教育委员会间之沟通管道,将研议新年度开始,于县教育委员会派驻警官1名。

校园霸凌案件因为容易与少年犯罪挂钩,日本各县巿警察局以往将该等业务归为「少年课」负责,但是「少年课」常忙于窃?、滥用药物以及未成年卖春等违法行为,无暇顾及校园问题,滋贺县警察局为解决此问题,以改造组织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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