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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高教部长说明新大学法草案主轴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法国高教部长说明新大学法草案主轴 2013年02月01日 10时讯

法国高等教育暨研究部长Genevieve Fioraso日前向世界报(Le Monde)说明了将于今(2013)年三月提交内阁谘询会议的高等教育暨研究新法主轴草案。她强调:「大学教育与研究无法切割。大学的剩余价值是研究。」 新法草案有几项主轴:

一、所有学生均能学业成功1.减少文凭分科种类部长表示:「目前法国有2,231种职业学士、1,420种一般学士文凭类别。文凭名称通常十分细微繁琐,令年轻学子困惑。」因此,新法目标是将一般学士文凭种类减少15倍,编列出约100种左右、以大领域为主的全国性文凭新名录。职业学士方面,在与业界组织讨论后,将暂不做更动。硕士文凭种类(目前共有1,400类、6,000个专长项目)也将简化。为终止文凭的複杂化,经核准的大学只能颁发列名于全国性新名录中的文凭。

2.促进高中毕业会考职业科(Bac Professionnel)与科技科(Bac Technologique)学生的学业成功:目前,这类学生被排除于大学技术学院(IUT)与高等技师班(STS)之外。此后,他们将会有「优先」入学机会。这项新法规将由各学区主管负责执行。

3.改制大学一年级医疗卫生学系共同学程:在高教协商大会的听证会中,医疗卫生学群大一共同课程的高失败率问题引起广泛讨论。新法将允许某些实验性措施:在大一开学前进行分科引导、设立卫生学学士、建立各科系间的互通管道...等。

4.拉近高等学院预备班与大学:这项敏感议题可能引起抗争。而改制后的第一项结果将是:「高等学院预备班学生将在大学注册。」而所有预备班(继续保留在高中内)则将透过合约附属于大学 。这将使教师得以同时在两所学校授课。部长强调:「我们将请预备班校长鼓励学生到大学上课。如此一来,预备班学生便能早些接触研究工作。」但高教听证会报告书撰写人Jean-Yves Le Deaut认为:「改变必须逐步进行,难处在于说服预备班老师到大学授课。 」

5.教学:在教学方面,往后,在被任命为副教授(Maitre de conference)前,教师必须至教师与教育高等学院(Ecole superieures du professorat et de l'education)即改制前的师範学院(IUFM)修习教学课程。另外,学生将对教学课程进行评鉴,至于极具争议性的教师相互评量则被排除在外。最后,每所大学都需提供线上课程,政府则将补助这项具野心的措施。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法国高教部长说明新大学法草案主轴

6.学程统合:部长希望进行学程统整,她表示:「目前有100多所、共五万名学生就读的学校隶属其他部会(建筑与艺术学院属文化部、综合理工学院属国防部、兽医学院属农业部)。」虽然部长谨慎地使用了统整一词,但Le Deaut则认为需要一位领航人来协调整个教学版图,并提出「共同督导」的建议。

二、大学管理在听证会中,与会者对2007年大学自治法(LRU)中大学管理相关规定表达了强烈不满。此法赋予由大学校长主导的行政委员会过多权力,引起了「过度校长化」、「权力集中化」的批评。为弥补这些结果,部长希望引进更为共治、民主化的管理方式。往后,行政委员会将只能处理学校策略、预算与管理的问题。委员会中的地方政府、地区经济社会委员会、研究机构与校外人士等代表将获得投票权,亦包含指派校长的投票权。这项提议引起大学校长会议(CPU)不满,因为将会弱化校长地位。但部长则坚持:「行政委员会不可能仅为次级行政官。」此外,新法也提议将目前负责学校课程与研究主轴的科学委员会与学习暨大学生活委员会合併,「此合併机构将有自属的权力与学程、研究、学生生活组织。」另一项小革命 则是高教部长希望行政委员会成员男女平衡 ,因此将强制要求参选团体的候选人名单中男女数量均等。此外,校长选举投票将改为两轮制,届时将不会再出现参选团得票率高时所佔委员名额亦多之现象。

三、大学合併在听证会中,2006年创设的高教研机构重组机制-PRES(研究暨高等教育中心)遭到猛烈批评,被认为难以理解、不明确。部长希望大学合併或结盟:「我们不会强行置入单一模式,但需要一所领军大学担任与高教部对话沟通的角色。」这类大学社群将建立所有参与机构的网络,并与政府签署目标明确的五年合约,内容包含学生成功、数位化...等。「目前共有150份五年合约,我们认为还能提供30份合约。」

四、国家角色:统领研究策略政府希望国家更明确地扮演策略领导者的角色,订定符合欧洲规划进度的研究主轴(如能源有效性、再生能源、卫生、老化问题...等)。由科学家组成的「科学科技策略委员会」将负责订定研究主轴。国家研究局(ANR)的部份经费将转为研究团队的长久补助费用。获得国家补助的研究团队需参加欧洲的研究案徵选。部长惋惜表示:「法国为欧洲研究计画提供了17%的经费,但因提案不足,法国研究团队仅得到11.4%的补助。」

【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法国高教部长说明新大学法草案主轴 在评鉴方面,过去佔用研究人员大量时间与金钱的评鉴系统,将交付给研究团队,国家只控管评鉴方法的可信性与品质。

部长说明:「这项新法并不指望解决所有问题」,而将透过其他规範性或法律性条文来补强,例如去中央集权化的法规将把设立一性向引导公共部门的任务交给各地区政府。(译稿人:驻法文化组)

本文章来源于台湾教育部,请我们一起了解下台湾教育的一些情况吧。台湾与祖国大陆一样,有着浓厚的重视兴学办教的传统。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就在台湾开始兴办教育事业。17世纪中叶,在孔庙设立“太学”,陈永华为“学院”,也是“太学”的主持人,可以说是台湾最早由中国人自己建立的学校。陈永华不仅自己鼓励乡社办小学,还重视高山族的教育,鼓励高山族送子弟入学。清政府治理台湾后,更重视台湾的教育事业,在台湾逐步建立府学、县学和社学,历任巡台长官都兼任台湾的学政(教育长官)。福建巡抚沈葆桢入台主持防务后,为发展东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指示举办“番学”,从此高山族的教育得到了重要发展。台湾逐渐建立起包括“太学”、府学、州学与“番学”在内的初步教育体系。当时的“太学”,相当于今天的高等教育;府设府学,州设州学,可以说是一种中等教育;乡社设社学,即乡塾,为初等教育;“番学”为少数民族教育。同时台湾也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台湾建省后,第一任巡抚刘铭传推行革新,在教育上先后设立了“西学堂”、电报学堂等学校,已具备现代学校的雏形。如西学堂有较完备的设施,课程不再限于儒家经典,还设有外语、历史、地理、测绘、算学、理化等。这些措施,为台湾现代教育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台湾教育的起源1630年代,跟随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台的传教士干治士()利用罗马拼音将台湾新港附近的平埔族语言文字化,并利用该文字开堂教授圣经。该文字因为 东印度公司传授于平埔族新港社,所以称为新港文或新港文字。1636年,荷兰传教士罗伯图斯·尤钮斯(RobertusJunius)更开始在新港社创立学校招收平埔族学童,教授新港文、圣经与罗马文字。后来,南部平埔族大社中,通通都有类似由传教士设立的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就是台湾教育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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