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从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到普通大学日本文科省将採认学习绩效当学分 2013年01月30日 10时讯
日本文部科学省大臣(部长)谘询单位的「中央教育审议会.大学分科会」提出今后全国的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和短期大学毕业生升学到四年制大学就读的规定,决议在缔结协定的大学可以採认在母校的学习绩效为学分的方针。文科省表示将于102年度开始实施。
所谓的「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指的是由厚生劳动省(相当卫生福利劳动部)主管,中央或地方政府单位开设,进行长期或短期的职业训练。其名称虽有大学字眼,但所依据的法源为「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而非规範一般大学或短期大学的「学校教育法」。据文部科学省表示,厚生劳动省主管的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及短期大学校,全国计有36所。以学习金属加工等造物技术为主,高中毕业的年轻人为中心,2011年度有8,452人在学。
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以4年为期,短期大学校则是2年。因此,短期大学校方面一直向政府要求建立毕业生可编入大学的制度。不过,与基于学校教育法的大学不同,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里头没有学分的制度。因此,目前首要的工作是从将大学校的学习绩效换算为学分的制度开始,今后再慎重检讨是否同意学生的转学编班。
有关实际上可以换算学分的大学,今后是设定透过缔结协定来创造合作关係。另一方面,持续推动大学生在参加合作单位的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课程时,将其学习绩效可以採认为大学学分的制度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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