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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安徽省自学考试时间安排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各市、县自考办,各主考院校,各委托开考厅局:

现将2005年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工程科技学院主考的“视觉传达设计(本,专科)”调整为“艺术设计(本,专科)”;“服装艺术设计(专科)”调整为“服装设计(专科)”。专业调整的具体要求另文下发,调整后的考试计划从2006年1月考试起执行。

二、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说明的第2条,经与委托开考厅局协商,从2005年6月毕业开始“外语考试合格的考生,如已通过劳动法、公司法、税法,可选择顶替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或司法鉴定概论”,统一解释为劳动法、公司法、税法通过其中任何一门,均可选择顶替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或司法鉴定概论。司法部委托开考的律师专业本科段增加的《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学分,课程代码0993)在下半年安排。

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学分有效,不再受八年有效期时间限制;有关专业规定加试课程顶替英语(二)者,考生年龄不再受35或40岁以上的年龄限制。

四、安师大主考秘书专业(专科),新计划中“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含实践)”对应的老课程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根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一级证书(下称“一级证书”)可以替代“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的规定,按老计划申请毕业的老考生不需要再参加“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考试,从2004年起所有专业执行新计划考试后,根据免试规定,一级证书是不能免考“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的”。但考虑到老考生的利益和课程替代的特殊性,经与主考院校协商,2005年底以前毕业的考生,仍可用一级证书替代“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含实践)”,申请毕业。从2006年上半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含实践)”考试考核。

五、根据考委办函[2004]93号文通知,行政管理专业(专科)(A030301)原计划中的“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0267)变更为“社会研究方法”(课程代码3350,4学分)。

六、 根据考委办函[2005]32号文通知,法律专业(专,本科)原计划中的原“法理学(一)”(5677)变更为“法理学”(5677),原“宪法学(一)”(0212)和“宪法学(二)”(0863)合并变更为“宪法学”(5679);原“金融法(一)”(0256)变更为“金融法”(5678);原“婚姻家庭法(一)”(0855)变更为“婚姻家庭法”(5680);上述课程的学分不变,本次考试仍用原代码。

特此通知。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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