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越南通过《大学法》预定2013年实施 2012年11月09日 12时讯
越南新订「大学法」(Luat Dai Hoc)已获国会通过,预计2013年正式实施。许多私立大学开始担心实施后将面对一些困难。目前,私立大学受到许多政策与法规管控,新订的大学法将有助于解决原有的困难,但当新法实行后,也可能产生新的困难,特别是大学财产问题。
胡志明市一所私立高专与大学的董事长表示:长期以来学校财产不清楚,因此内部发生种种矛盾,每当遴选董事会成员时,关于移交、保管财产的问题,都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来解决。
依据越南2009年公布有关私立大学的组织及运行规定,私立大学的成立,如由企业、股东合资开办,其财产即属于企业、股东所有。当财产来自于其他单位赠送、赞助,或由学校募集所获得,即属于该私立学校所拥有。由于此问题,从2007年7月至今,19所大学中只有3所得以成功地从民立大学转型成私立大学。在新订大学法中,并未针对现存的民立大学订定任何规範的法规,其用意在于逐渐排除民立大学的运作模式。
此外,新订《大学法》规定,大学设董事6人,其中1人爲当地政府之代表,其他则为各组织、机构企业的代表。《大学法》中提到私立大学内的决定权取决于董事会成员。这样来説,对于合资的企业似不公平,可能因此降低了私人投资设校的意愿。升龙大学(Đại học Thăng Long)黄春聘(Hoang Xuan Sinh)董事长表示:私立学校董事会里安排一个地方政府代表来监督学校财产是不妥的。由于这位政府代表未必了解校内运作情况,对于学校未来的正常运作发展,恐将造成阻碍与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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