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乡市2014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免考手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4年5月21—23日(上午8:00—11:40下午15:00—18:10,23日下午17:30截止)
二、办理地点:
新乡市招生办公室综合服务大厅(新乡市开发区创新路)。
三、转考手续: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一)省内转考:
经所在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交本人自带,下次报名时考生仍使用原准考证直接在网上报名即可。
(二)省际转考:
①转出。经所在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
②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若考生在我省无考籍,则不予办理落藉手续。等有新的考籍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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