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1.自2014年起,河北省自学考试所有科目已实行网上评卷,考生答题方式发生很大变化: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在试卷上作答;必须携带2B铅笔、0.5mm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参加考试。详情请于6月份报名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参阅《考生须知》和《答题卡规范化作答示例》。2.律师(本科)为停考专业,自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理论课程考试,考生可根据顶替关系,参加相应顶替课程考试,办理毕业手续;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4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名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考。
2.社会考生报考从“社会考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社会考生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直接进行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先在网上报考,不进行网上支付,然后在报考期间到委托部门指定的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3.所在院校设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点的高校及中专在籍学生报考从“在校学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在校生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和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均需先在网上报考,不进行网上支付,然后在报考期间内到本校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4.在校学生报名时,自考新生的身份信息将通过学信网进行比对验证,考生只有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才能进入“在校学生报考入口”报考。因系统有记忆功能,若考生输入错误信息将影响报考。已经毕业的学生只能进入“社会考生报考入口”报考。
5.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环节通过“易宝”进行。自行进行网上支付的社会考生须在报名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易宝”支持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和兴业银行等。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易宝”客服电话010-59370500。
6.考生报考时,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原来报考信息中填写的15位身份证号码,报考时需改为18位号码,但身份证号码中本人的出生年、月、日号码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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