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马国卫生部澄清:承认台湾7大学牙医系学历 2012年10月12日 12时讯
马来西亚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强调,政府将会如以往般承认台湾7所大学的牙医系,并澄清早前大马牙医理事会网站上所刊载的受承认大学名单上,没有一所台湾大专牙医学系的情形,只是技术性的遗漏而导致了误会。
廖中莱日前在卫生部接见留台联总李子松会长、署理会长陈治光等一行11人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此事,让台湾大学牙医学位遭"排挤"的误会暂告一段落。
廖中莱指出,大马牙医理事会将会即时将台湾7所受承认大学的名单填补上去。这7所大学分别是台湾大学医学院、国防医学院、阳明大学医学院、台北医学大学、中国医药大学、中山医学大学与高雄医学大学。
他补充,该理事会之前所上载的名单,是根据1971年牙医法令12(1)条款登记的大学,而台湾大学则是在12(3)或12(9)条款下受承认,才会导致出现误会。
廖中莱指出,大马早在1996年已经承认7所台湾大学的牙医系,而将在这次国会下议院提呈的2012年牙医法案,也将会全面承认这7所大学的牙医系。
"当局正在全面检讨和进行5年一度的牙医学院的评估工作,并且在经过评估后,就不会再有12(1)、12(3)和12(9)条款的差异,全部都会在12(1)条款下受承认。"
廖中莱也希望,留台联总能够在这方面给予协助,当局也会联繫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以便尽速邀请大马牙医理事会前往评估,并重新登记牙医学院。
李子松对经过会见廖中莱与其进行讨论后,解除了留台人的疑虑,他同时也希望这个问题能一劳永逸地解决。
根据1971年牙医法令,参与台湾"国考"和合格的毕业生在回国后,必须强制性在政府医院实习两年,至于没有参加"国考"者则还必须进行两年的实习后才能投入服务。
因此,廖中莱也希望留台联总能协助传达参加台湾"国考"的重要性,毕业生就能获得与其他受承认大学同等的对待,而无须再参与实习两年,并在大马牙医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注册。
早前卫生部在国会提呈2012年牙医法案,準备取代1971年牙医法令,但是在提呈的受承认大学名单中,没有来自台湾大专的牙医学系,留台联总对此表示遗憾,并赶在法案三读通过以前,拜会廖中莱讨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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