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部 - 新闻资讯】南韩教科部宣布将订颁配套措施 保护中小学教师免受学生及其家长羞辱 2012年08月31日 12时讯
未来,学生如以暴力侵犯、汙辱教师,该名学生及其家长均须接受心理辅导;除此,校长如隐瞒该校教师受学生及其家长羞辱事件,该校长须受严厉处分。这是南韩教育科学技术部本(8)月28日所宣布防止教师遭暴力侵扰、汙辱、及维护教师权益整个配套措施中的一部分;该部表示,为在今(2012)年内落实这项政策,目前正积极修改有关法令。
依据新措施,国民中小学一旦发生教师遭学生及其家长暴力侵犯、污辱,该校校长必须立即将全案报告所属地方政府教育厅,未陈报者,将被调查议处。教师团体多抱怨:每年都有许多教师在课堂上遭学生暴力攻击,然而,校长们深恐事件曝光后有损校誉,故多不愿针对问题积极设法处理。
未来,如有家长当着学生面攻击或咒骂教师,该家长也会受到适当处罚;教育科学技术部将要求各道(省)、市教育厅成立教师权益保护委员会,专门处理学生、家长对教师动粗事件,也处理坐视或隐瞒教师遭学生及其家长暴力侵犯的失职校长。
另外,凡遭学生及其家长侵扰的教师,将尊重该教师意愿,迁调他校服务。
这些措施所反映的今日学校校内环境,是教师在课堂秩序管理上、对顽劣学生的约束上,都感到一天比一天困难。
南韩教师联合会(Kore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Association)表示,许多教师担心没收学生手机或在课堂上叱骂学生会招致学生暴力相向。该会经常、甚至每天都收到中小学教师申诉函,抱怨学生管教困难、课堂脱序,动辄遭学生辱骂、殴打,面对班上顽劣学生,别说教导他们,就是看到了,都心生畏惧。
譬如本月17日,忠清北道清州市一位廿多岁的国中女教师,当一位学生父亲指责她对他孩子不公时,就遭到该家长言词辱骂、暴力攻击。
一些教师团体表示,自从在野党自由进步派人士当选部分道、市政府教育监(superintendent,译者按:相当我市、县政府「教育局长」)以后,他们制定学生人权维护法令,禁止教师体罚学生,允许学生自由选择髮型、自由穿着,使得教师在处理顽劣粗暴学生时倍感困难。
感谢您阅读本文,本文转载自台湾教育部官网.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用好图书馆 留学就成功了一半 下一篇:美国各大基金会要求资讯教育结合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