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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备巨资5年引千名高端人才(9.21)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2

A关键词·人才引进 【目标】 我市五年内计划引进1000名左右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其中,企业引进名额不少于总量的60%。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协议,并能较好履行协议条款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按年度发给经济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三年。 【补贴】 属两院院士的,补贴总额100万元。属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才的,补贴总额60万元。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补贴将按月计算,每月3000元。属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补贴将按月计算,每月2000元。属硕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专长的人才、补贴将按月计算,每月1000元。 【家属优待】 我市开辟“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直通道”。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工作需随调并已落实接收单位的,由组织、人事、劳动部门优先办理调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允许其在市区内择校,并免除择校费。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受限制,可专项批办;因特殊情况不能调转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的,市政府人事部门可为其新建档案。 【引进计划】 评选“洪城特聘专家” 经用人单位申报,由市政府人事、科技部门组成专家组评审筛选,五年内在全市确定30个左右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攻关项目,面向国内外招聘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项目负责人,由市政府聘为“洪城特聘专家”,奖励每人30万元,按项目完成年限分年度拨付。 大力引进国外智力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引进国外技术与管理专家、经济专家、文教专家来昌服务,定期开展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评选活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引进国外智力项目50项左右。市政府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对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计划并已执行的项目每个给予2万元资助。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的引智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资助。 开拓海外引才新渠道 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大力开展国际项目合作,提高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每年由市政府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团赴国(境)外开展1-2次招才引智活动,五年内力争在国(境)外设立1-2个海外人才引进联络处。 B关键词·人才培养 【培养】 政府买单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 我市实施“52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五年内选拔、培养50名在国内或省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一层次),200名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1000名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第三层次)。培养可采取国内外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521”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在五年周期内,市政府分别对第一、二层次人选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的培养经费资助,第三层次人选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培训】 企业骨干管理人才将赴国内外培训 实施“2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围绕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建设和“3010”工程的实施,分三个层次实施“2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五年内由市政府选派20名在全国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且对我市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企业家(第一层次),100名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且企业成长性较好的经营管理人才(第二层次),1000名具有现代知识和经营能力的企业骨干管理人才(第三层次)赴国内外进行专题培训。在五年周期内,第一、二层次人员培训由市政府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的培训经费资助;第三层次人员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平台】 鼓励国内著名高校在我市设分点 积极引进一批国内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实现科技与人才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在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技术优势,构建市校(所)、企校(所)合作对接的平台,开展项目研发、技术合作、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等活动;市政府每年重点资助1-2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工作站】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受资助 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批特色鲜明、与本市产业导向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政府给予每站15万元的补助;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市政府给予每人10万元的科研资助。 【创业】 高层次人才创业优先列入政府资助 我市将各级各类政府资助的项目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高层次人才在国民经济各领域从事产品开发、技术推广、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发展等项目,由相关部门优先列入各级各类政府资助的工业、农业、科技及社会事业项目计划,重点保证项目资助资金的落实。 C关键词·人才激发 【职称评聘】 放宽职称评聘任职数限制 我市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以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以正常化职称评聘工作为基础,以业绩能力为依据,对业绩能力突出的人才,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条件限制,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事业单位业绩能力突出的人才,适当放宽职称聘任职数限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兼职兼薪】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也可兼职兼薪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兼职兼薪的人员外,允许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任务、不侵犯原单位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在市内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从事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劳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工作,获取相应报酬。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管理职务的人员从事兼职兼薪活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办理备案审核手续。 【特殊福利】 对人才实行特殊工资福利政策 创新人才分配机制,鼓励人才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业绩工资加项目工资、基本报酬加效益提成等多种形式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允许其实行特殊工资福利政策。 【退休年限】 延长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退休年龄 对事业单位紧缺的特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由单位申请,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其中,具有正高职称人才可延长2-10年,具有副高职称或特殊专长的人才可延长1-5年,其延期退休期间不占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 【人才奖励】 设立“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 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荣誉称号。该奖项作为我市人才表彰综合性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D关键词·职务保障 【特殊政策】 “南昌人才特区”享受特殊政策 将实施“3010”工程的企业和承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单位列为“南昌人才特区”,实行以下特殊的人才政策: (1)上述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挂编,一律实行“零收费”服务。(2)上述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列入年度“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3)在实施“521”和“211”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中,重点向上述单位人才倾斜。(4)由市政府资助定期免费为上述单位在昌举办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会,优先安排上述单位赴国内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5)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上述单位设立“人才服务专窗”,并依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为其提供人才派遣优惠服务。(6)在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滕王阁奖、突出贡献人才奖等各类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中,上述单位人才予以优先推荐。 【住房优待】 将建设“人才公寓” 为切实留住人才,营造高层次人才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按照“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租售结合”的方式,政府划拨土地,减免规费和税收,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性租赁住房或定向销售房。 【休假制度】 建立高层次人才将定期休假 在现职且业绩突出的本意见第1-4类人才,按年龄层次,由市政府定期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按专业类别,由市政府定期统一安排为期1-2周的学术休假。 【营造氛围】 设立“南昌人才黄金周” 确定每年5月的最后一周为“南昌人才活动周”,期间,积极开展人才宣传、人才表彰、人才招聘、人才走访等各种活动,大力营造尊才爱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财政投入】 每年投入人才建设费1500万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充分发挥政府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等投入中的重要作用。市财政要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优先保证本意见所规定项目所需资金的落实到位。经测算,五年内,市财政每年投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为1500万元左右。

来源:今视网-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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