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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自考准考证可跨市全省通用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记者日前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7月8日报名开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对报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据介绍,凡有志于参加自学考试并遵守有关规定者均可报名。县(市)、区招办及社会力量助学单位的报名点只准接受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个人报名。委托开考部门只准接受委托开考专业考生报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报名点负责。

高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仅限本校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报考。允许考生同时报考本科和专科,但取得专科毕业证后才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从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应先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待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入手续。省内各市之间不再办理转考手续,准考证可跨市全省通用。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的,公共课和个别名称相同的课程可申请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仍由主考院校组织,各报名点不再受理。

首次报考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到有专业管理权限的报名点报名并摄像,其身份证号、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上。在籍考生报考,持原准考证报名。在籍考生报考,一个考生只能使用一个准考证号。凡持有两个以上准考证者,请尽快确定一个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并将其他准考证号上的合格成绩尽快合并到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准考证内缺图像信息的一定要及时补上。

据悉,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28日,新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将于10月20日一并发放。

来源: 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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