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唐山市自考办重申考风考纪,正告考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旦被发现作弊,将给考生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按照有关规定,作弊考生将被取消本次考试的所有课程成绩,并推迟毕业。
据了解,2006年下半年的自学考试,在报名参考的17000余人中,唐山市共查处作弊考生144人,除本次考试成绩作废外,他们均受到了推迟一年毕业,不得申请学士学位的处理。
唐山市招生办副主任高大杰介绍,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每次自学考试结束后,省级考办将根据市级考办上报的违纪、作弊信息,打印出《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处理结果表》,经市级考办核实签字后,对本次违纪作弊考生的成绩进行相应处理。
对违纪考生将取消违纪课程的成绩;对作弊考生取消本次考试的所有课程成绩,并对该考生处以推迟一至三年毕业的处罚。
按规定,符合相应学士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但对在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受理。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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