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将于4月20日至21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除护理学、监所管理、公安管理专业外,现场不再接收考生报名。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缴费,考试费用按自治区统一安排的建设银行卡网银支付。系统操作说明已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布,请考生认真阅读后再报名。
2、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已经持有准考证的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25日10:00至3月20日20:00(北京时间)。
3、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25日10:00至3月15日20:00(北京时间)。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25日10:00至3月10日20:00(北京时间)。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和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结束后,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持军官证原件)、报考确认表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21日(周六、周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一层报名大厅(青年路379号)。现场确认期间发放各届、各类考试合格证,请考生及时领取。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可于上述确认时间内到确认地点现场报名,报考护理学专业的新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新疆司法警官学校报考。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公安厅报考。
5、考生可于2013年4月15日起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6、本次考试除蒙文专业外,其余所有科目采用答题卡形式作答,网上阅卷,考生请携带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入场考试。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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