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罗拉多州高等法院刚做出一项判决,科州学生只要拥有自有手枪的许可证,即可携枪进入校园,不过法庭并未同时废止科罗拉多州各大学禁止带枪的校规。该项判决的结果再度重申,科州2003年法令规定有关人民只要带枪许可,就可携带到科州所有地区,而大学校园则不在该法令的排除之列(该法令所排除场所包括国小和国中及有安检的公共建筑)。
科大当局则提出异议,表明该校1994年的校园禁枪令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校董会具有州宪法赋予得决定大学校园政策的权力。法院一方则认定校董权力的排除规定在先前的许多判例中已获结论,也不再扩张认定大学禁枪令是否抵触州宪法保障人民拥枪权,因为法官们主要认为这次的判决着重在法令适用的问题,无关州宪法的释示。
但这项判决结果并不影响科大禁枪政策的其他内容: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拥有枪支、爆破性及其他具危险性或非法的武器。对於法院的判决,科大校长发表声明表示遗憾,但也表示学校还是会遵守判决的内容并检讨其对学校的冲击。所谓的科大校园包括博德(Boulder)主校区、科罗拉多泉(Colorado Springs)校区、丹佛(Denver)校区、以及医学院(位於丹佛市内)。
这项判决也会影响其他的学校,例如: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在2010年时就曾企图纳入拥枪禁令的校园政策,只是当时未能成立。
资料来源: 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March 5, 2012http://chronicle.com/article/Colorado-Supreme-Court-Says/13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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