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进入东莞市可获安家补贴?补贴金额将达到多少?人才招聘举办单位是否可以享受财政补贴?”继东莞今年出台新的人才迁户政策后,又一项重大人才政策即将作出调整。 昨日,东莞市人事局首次对社会公布了《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也意味着已实施近5年的《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留学人员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将被废止。 据悉,新办法集中对高层次人才补贴项目、科研启动经费补助项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助项目、人才学术交流及培训项目、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展览推介项目和优秀人才奖励项目等6类资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或新增,其中两院院士来莞发放的安家补贴费创下历年来人才补贴之最。 亮点一 安家补贴最高上调70万元 记者了解到,作为人才引进工作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内容——安家补贴标准,因其直接关系到个人福利,一直以来备受入莞高层次人才关注。 昨日,这一标准也有了正式说法:将在原标准上全面上调补贴金额,其中两院院士上调70万元,个人安家补贴高达100万元。此外,取消原有对补贴只发放3年、其中70%由用人单位负担的标准,改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并分5年等额逐年发放。 据介绍,办法调整后,来东莞择业的博士以上人才,自择业登记之日起至就业止,将给予其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不超过12个月。2002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1日期间引进的人才,按原标准享受分3年支付的安家补贴而还没有足额领取的,余下年限继续按原标准计发安家补贴。 此后与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除外)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落户定居本市的高层次人才,将享受新的安家补贴标准:其中两院院士为100万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为20万元;教授(正高级)、博士后补贴为10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为6万元。 莞人事局表示,对正在享受安家补贴的人才,从低档补贴标准条件达到高档补贴标准条件的,从取得相关证书的下月起在余下发放期限内按达到的高档标准计发安家补贴。 亮点二 新增博士后工作站资助标准 新的资金管理办法还有一项重大改变就是新增了对博士后工作站的资助标准。 据悉,东莞市2003年12月才有全市首家博士后工作站,但原来依据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在2002年9月5日就已颁布,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一直没有纳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为此,莞人事局表示,新规出台后,全市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将一次性获得30万元资助。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两年期限内,每年给予建站企业资助10万元,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开发经费和生活补助。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给予接收单位每人资助20万元生活补助,分3:3:4比例3年拨付。 未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的,按照项目经费的20%给予资助,在项目经费投入达到50万元或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万元。 东莞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思模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对企业新创建博士后工作站的资助标准在15万元左右,东莞远远超出了这一平均水平,将极大刺激企业在引进人才和科技转型方面的决心,同时有利于中小高新企业引进人才。 他表示,新标准出台后,易事特已决定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从6~8人增加至15人,以期培养更多的项目带头人。 亮点三 人才招聘举办单位首获补贴 此外,单位举办人才招聘、人才交流、学术交流、人才培训项目等活动,在此次方案调整中也将首次获得补助。 按照新的资金管理办法,举办上述活动时,将按照项目开支的场地及相关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对举办单位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达15万元。 东莞市中心人才市场总经理朱剑飞对此认为,举办一场人才招聘,在人员食宿、车船费方面都需支付一笔不小开支,此外还受参与招聘的企业数量、招聘地点等因素的影响,对举办单位来说压力不小。受资金困扰,东莞不少单位在举办人才招聘活动时都规模不大。 虽然50%的补助标准不能说完全解决了单位所有的困难,但至少让单位有能力可以开展更大规模的人才项目活动,“15万元都可以举行一次中等规模的招聘活动了”,朱剑飞对此表示了首肯。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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