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考委有关通知精神,江西省决定对“护理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2003年起新老计划过渡。过渡期间,新、老计划并行使用。
老考生在2003年内仍按老计划考试,2003年4月新考生按照调整后的新计划考试。
从2004年开始全面执行新考试计划,老计划同时废止。未能在2003年底取得原计划全部课程学科合格证的考生一律按新计划执行,已通过的课程可与新计划的课程对应抵免。
附:关于调整护理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赣考委字[2002]04号)
各市、县(区)招考委:
自学考试护理学(本科)专业自2002年上半年开考以来,至2002年10月已顺利考完一轮。为进一步完善本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需要的、能从事护理及护理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依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1]1号)精神,决定对护理学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过渡,为方便广大考生安排好自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理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自2003年起实行过渡,过渡期间新、老计划并行使用。报考2003年4月份考试的护理学(本科)专业新考生,按照所公布的调整后的新计划考试,老考生将在2003年内仍按老计划考试;
二、护理学(本科)专业新计划自2004年起全面执行,老计划同时废止;截止2003年年底已取得原计划中全部课程单科合格证的考生可按原计划申请毕业;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取得全部课程合格证的考生一律按新计划执行,具体课程抵免情况参见附件;
三、护理学(本科)专业新考试计划报考说明亦从2003年起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参加2003年上半年考试的新考生必须按新的报考说明报考。
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有关考生,并积极做好计划的调整、过渡工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重庆江北2011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安排 下一篇:北京海淀2011年10月自考为残疾考生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