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4-6名。欢迎各高校具有2013年保研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收对象和接收数量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每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简称推荐免试生)。
接收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数量为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当年度招生计划的30%左右,且专业涵盖地质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二、接收原则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推荐免试生接收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于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及社会公益服务,具科研潜质;品质优秀,遵纪守法。
(二)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三)推免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四)推免生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七)身体健康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须向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
(一)《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三)校教务部门(院系)出具的本科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个人简历(含专业、特长、获奖情况等)。
(五)所在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排名情况及推荐材料。
(六)本人计划选学的研究方向。
(七)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八)身份证复印件。
(九)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十)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五、接收程序
(一)本人填表、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后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填写《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按规定日期将全部申请材料邮寄或送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问题可来函来电咨询。
(二)初审
1.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材料提供给所报研究方向导师。
2.导师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考核和体检
1.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学科分布、导师意见提出拟接收名单,并对拟接收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考核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由不少于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可通过谈话和向其母校函调等方式进行。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须在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四)录取
1.考核和体检结果报主管领导审议后,最终确定接收名单,发给正式接收函。
2.收到正式接收函的学生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
3.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4.政审时间与统考生一致,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二)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七、 其他未明事宜请与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人才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2009079,传真:010-62009079
E-mail:jy@ie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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