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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学校概况

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地处中国光谷中心地带,占地1446亩,校舍面积70万平米,馆藏图书260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

学校现有55个民族的全日制在校生214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教职工1807人,正副教授547人(其中首席教授2人),博士、硕士导师264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8人,省部级专家32人。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开设有9大学科门类的62个本科专业,覆盖10大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点45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2006年获得民族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1门国家精品课程,12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湖北省高校优势学科,2个湖北省高校特色学科,13门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品牌专业,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近年来学校事业获得了飞速发展,于2001、2006年两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2年学校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2003年9月,学校成为国家民委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01-2008年,4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2005年5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2008年获得“国家民委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置一二三等奖学金,覆盖面达100%,奖学金评定以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为原则。

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省部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介绍

民族学——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

民族学是中南民族大学创办最早、实力最雄厚的传统学科,奠基于学校成立之初组建的民族研究室,著名民族学家岑家梧、严学窘、吴泽霖以及刘孝瑜、吴永章等曾执教于我校。1985年民族学专业开始招收硕士生,198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9年民族学学科被评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2004年,民族学学科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学科”,同年“中南民族大学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成为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民族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民族学一级学科下设的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5个专业均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物理化学——湖北省特色学科(重点学科)

物理化学学科目前承担各类研究项目 40 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6 项,参加国家“863”项目2项,“973”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 19 项。近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318 篇,其中 SCI 、 EI 、 ISTP 收录 110 余篇;出版学术著作 4 部;获国家发明专利 6 项,获省部科研成果奖 6 项;转让科研成果8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教育经济与管理--湖北省特色学科(重点学科)

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于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08 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特色学科。

该学科承担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我国民族教育超常规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我国民族教育政策体系、实践及创新研究”、国家教育部教改立项项目“民族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与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研究成果:《中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学》获全国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历史性跨越--民族教育超常规发展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获第二届全国教育图书二等奖;《“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研究”系列论文》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关于弘扬和培育大学生民族精神问题研究”系列论文》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民族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新世纪的创新教育--民族院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文艺学--湖北省重点学科

文艺学学科现有教授12人,副教授13人,拥有博士学位19人,首席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聘请兼职教授、客座教授5人。本学科有东方美学与中国少数民族文艺理论、中国文论、文艺美学、比较文艺学等四个研究方向。自2002年以来,文艺学学科主持或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项目1项,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5项,国家民委社科项目4项,省市社科项目5项,出版学术著作15种,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

分析化学--湖北省重点学科

分析化学学科被评为2004-2008省重点学科,并200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设立“楚天学者”岗位的学科;2008年继续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还拥有湖北省废水回用与研发中心和民族药物研发中心。近5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课题6项,省部级课题15项,企业委托开发项目若干,发表科研论文152篇。分析化学实验室是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应用技术--湖北省重点学科

该学科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26人,讲师20人,有博士学位教师24人,硕士学位教师22人,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人,湖北省跨世纪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该学科拥有专业实验室面积达3100平方米,其中“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为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3年来,该学科共承担科研项目3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在IEEE Transactions on SMC等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及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400余篇,SCI、EI收录140余篇。

生物医学工程--国家民委重点学科

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17人,讲师17人,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获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建立了国内唯一的神经磁学实验室,随后又建立了认知科学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神经生理学实验室、民族药物神经药理实验室、生物医学信息检测与处理实验室、生物医用材料实验室、 医学图像处理与传输实验室,还建立了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武汉神经科学和神经工程研究所、民族药物研发中心、药物安全评估中心、中国人脑库中心等研究平台。实验室和研究平台现有面积约4000平方米,现有设备800多台套,价值3500多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台套。

近年来,先后承担包括国家支撑计划、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军方预研项目以及省部级项目48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5篇,SCI、EI收录200余篇。

法学理论--国家民委重点学科

法学理论学科现有教师16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6人,讲师4 人,5 人具有博士学位。学科侧重地方政权建设,特别是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等问题的研究。已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研究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10部,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有10多项成果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

有机化学--国家民委重点学科

有机化学学科有教授2人,副教授5人,讲师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博士在读1人。学科组近年来承担和完成了多项国家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多项横向课题,在创新药物的合成、民族药物的开发利用、有机功能材料的合成、不对称催化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成果。近五年来本学位点教师在SCI收录的期刊和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获国家专利多项。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家民委重点学科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现有教授7名、副教授8名。学科主要研究方向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和英语教育。语言学探讨语言与语用理论。应用语言学探讨英语语言教学理论与实践。英语教育探讨英语课程设置、语言测试与课堂教学方法与实践。

药物化学--民族药物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

本学科现有教授6名,副教授5名,硕士生导师11名;90%以上的专业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药学实验室、湖北省药学与化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民族药物研发推广中心、武汉市民族医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本学科目前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的项目20余项,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SCI收录37篇,申请专利12项,开发新药7项,协助民族地区制药企业完成技术改造及技术革新40余项,这些成绩为推动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总则

1. 为激发研究生学习、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研究生招生不再区分国家计划内和国家计划外研究生类别,废止研究生公费、自费实施办法,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3. 学校建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定向、委培培养(不含“双少”研究生)研究生或在单位领取工资的研究生不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二、奖学金的设置

层次比例额度备 注一等奖学金30%9000元/人·年奖学金可冲抵学费。二等奖学金50%5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20%3000元/人·年

三、奖学金确定办法

1.第一学年奖学金确定办法

2.学校根据各学院及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按奖学金设置的各等次比例,划定各学院及专业享受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研究生人数,破格录取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不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学院依据报考志愿、入学考试成绩等因素确定奖学金等次;奖学金评定以推免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优先为原则;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奖学金以统考科目成绩加上复试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实施细则由各学院自行制订。奖学金评定在教育部审批新生录取名单后进行。

3.第二、三学年奖学金确定办法

学校根据各学院各年级有资格参与奖学金评定的在校生人数,按奖学金设置的各等次比例,划定各学院各年级及专业享受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研究生人数。学院依据研究生第一、二学年综合考核结果评定第二、三学年研究生的奖学金,具体评定实施细则由各学院自行制订。

四、综合考核内容

1.学校从政治思想表现、专业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四方面,对每一位研究生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2.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触犯刑律,受到公安机关处理;

(2)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

(3) 考试成绩不及格;

(4) 未修满上学年度规定的学分;

(5) 科学研究过程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6) 违反公民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

(7) 未缴清上学年度学杂费。

3.凡被取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奖学金,每年交纳学费7000元。

五、综合考核及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每年9月10日左右,研究生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导师推荐。导师根据学校、学院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对研究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

3.研究生互评。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研究生进行互评,提出意见。

4.学院议定。9月20日之前,各学院在导师推荐和研究生互评基础上,以专业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各类奖学金名额,对照考核标准,提出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方案,并将方案交研究生部。

5.研究生部审核公示。研究生部对各学院提交的奖学金方案进行审核,拟定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实施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有异议者,研究生部会同相关单位裁决。

6.学校审批实施。奖学金方案通过公示后,经主管校长审批,予以实施。

六、其它相关问题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院班子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

2.在坚持“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科学研究的创造性,有利于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日常管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下,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实际,确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校提供“三助”岗位和助学贷款服务。

4. 研究生奖学金按研究生基础学制资助。对于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其延长期内不予资助。

5. 研究生上学年度学杂费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必须缴清,否则不能参与下学年度奖学金评定。

6.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2009级新生2010年9月1日)开始施行。

7.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中南民族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办法

招生专业招生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学理论法学院刘老师027-67842770-80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席老师027-67843791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历史文献学专门史宗教学中国古代史教育学原理公共管理学院姚老师027-67842677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管理学院张老师027-67843646企业管理西方经济学经济学院覃老师027-67842744区域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艺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常老师027-67842864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俗学汉语言文字学传播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学院窦老师027-67842097设计艺术学等离子体物理电信学院白老师027-67842815通信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工程生医学院吉老师027-67841231分析化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包老师027-67842752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无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命科学院司老师027-67842689药物化学药学院李老师027-67841196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学院张老师027-67842781应用数学数统学院胡老师027-67843837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语学院吕老师027-67842765中国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罗老师027-6784221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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