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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年10月自考注册新生摄像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2011年10月北京自考注册新生(注册期114)请于2011年9月9日到注册区县自考办进行现场摄像,未能参加摄像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当期报考课程无效。

2009年7月及以前各期注册但尚未照相的考生也可于此日进行补摄像。

因北京自考考务系统升级,规定自2009年10月起,当期注册未照相的新生都被取消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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