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自考办安排,现将九龙坡区2009年上半年办理自考毕业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
2009年5月25~29日。
二、申请毕业证书的条件:
(1)原则上考生到颁发准考证的区(县)办理毕业证。
(2)考生必须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实习、调查报告、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
(3)免考英语者加考的相应课程合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三、材料准备:
(1)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全部课程合格证及实践实习成绩、调查报告成绩原件;
(3)办本科毕业证的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原件。
(4) 所有材料须采用A4规格的纸复印一份。
四、收费标准:
收取毕业生审定费30元、证书工本费(毕业证书内页)6元,共计36元。
来源:九龙坡区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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