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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校残疾研究生:“荣誉满身 就业无门”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残疾硕士荣誉满身就业无门

“尊敬的残联领导,您好!我叫张金花,中共党员,现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将于今年7月毕业。我是一名残疾人,左肘以下先天性缺失,在求职路上尤其是报考公务员的过程中,我屡受歧视……”

5月13日下午,记者在省残联维权部部长王建忠的办公桌上,读到了这样一封来信。写信人张金花是一名23岁的姑娘,来自山东肥城农村。

更让王建忠忧心的是,5月15日“全国助残日”前后,通过各种渠道转给他的求助信已有厚厚一沓。“这些残疾孩子都很优秀,他们求助的内容也都一致:渴望一条就业出路。”

翻看在校履历,张金花荣誉满身: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年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虽然如此,“因为身有残疾,我始终不能找到能够发挥自己所学所长的工作。”记者与张金花联系时,电话那端的她甚是委屈。

张金花说,其实本科毕业那年她就已经饱尝了求职酸苦。3年前她从曲阜师范大学毕业,求职时没有一家单位肯接收她。无奈之下,张金花报考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研究生。

“今年又要毕业了,我一直都在努力找工作。年初报考了北京市国税局,笔试成绩第三名,录取10人,可没想到,面试时又被刷了下来……”说到最后,张金花欲哭无泪。

高层次就业平台大门紧闭

“提起残疾人,我们往往先入为主地给他们画像:素质低、形象差、没技能。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就应该被集中安排到福利企业里,觉得残疾人能做个流水线工人,或当个门卫、保洁员就不错了。”王建忠说。

但近几年,情况已经大不相同。王建忠说,随着我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考入大中院校的残疾学生数量猛增,其中很多残疾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都出类拔萃。这些残疾学生已不再满足于以前有个工作就行的低层次就业状态,想在更高层次平台上施展自己的才华。而从每年涌现出的无数“残疾人自强模范”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到,不少残疾人已不是饥寒交迫、技能低下的群体,他们中的佼佼者展示出了出色的技能和才华。

“可现实中,他们的就业道路困难重重。”王建忠随手拿起其中的两封来信对记者说:“你看,这两个学生的遭遇也非常让人同情。”

信中两位学生小柳和小董都是聋哑姑娘,分别毕业于山东工艺美院、中央美院,都是研究生学历,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曾获得“省自强模范”、“省残联表彰奖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同时,她俩都接受过科学系统的语训,熟练掌握了“以目代耳”、看口型交流的本领,能和其他同龄孩子一起在学校里正常学习。然而毕业近两年了,就业大门依然向两位姑娘紧闭着。

期待相关法律政策落到实处

记者了解到,残疾人就业渠道目前主要有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和自主就业。

集中就业,就是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兴办福利企业的限制,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渠道进一步缩紧。按比例就业,是指国家规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按照1.5%的比例来安置残疾人”,这是残疾人就业的主流方向。而自主就业,目前对残疾人来说困难不小,一些掌握了一技之长、有创业意识的残疾人,现实中往往苦于资金、场地等问题,难以有所作为。

“随着高层次残疾人才的涌现,他们就业期望也随之提高,可我们的社会还远远没有作好接纳残疾人在较高层次就业的准备。尤其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法律条文,在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那里,等同于一纸空文。”王建忠说起来毫不留情

张金花对记者说,她在数次进行公务员报考咨询时,工作人员不是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们不会录用残疾人”,就是表示“我们整个系统都没有和你一样的人”。而更多的单位,则直接在报考条件中注明“身体无残疾”等规定。

王建忠表示,目前省残联权益部正在起草《山东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已把“党政机关应带头接收残疾人”的内容写了进去。但他苦笑着表示,残疾人就业的法律和优惠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落到实处,还很难说。

记者采访快结束时,王建忠接到一个电话,接完他感慨万分:“终于肯接收了。”原来,在某厅机关办公室做秘书工作的残疾人马勇,虽然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得到了领导一致肯定,可多年来一直是“编外人员”。直到省残联多次出面做工作,该厅机关才勉强同意接收。可该单位领导仍朝他大发怨气:“这次开了接收残疾人的口子,以后怎么收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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