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自考办在2007年12月间办理的自考毕业证书现已审办完毕,请考生阅读以下内容前来考办领取:
领取时间:从2008年1月29日起,正常办公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注意:监所管理专业考生的毕业证书由主考学校发至监管局后,再持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前来领取成绩表和档案袋。
领取所需证件:考生本人领取请持身份证、谁考证到考办领取。
请他人代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他人代领,如确需他人代领的,必须由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方可领取。
领取程序:
1、出示准考证或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证、毕业生档案登记册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领取档案袋,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认真检查毕业证书、毕业登记表等有无文字差错;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原件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信息来源:南岸区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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