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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下半年自考专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安排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2011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审核(考试期:1110),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11年6月12日至16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页面后点击“网上业务办理”,进入页面后点击“2011年下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2011年6月12日至19日。网上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北京银行。考生应在报考前到该行办理开户手续,凭借正确的帐号(或卡号)及取款密码(非电子密码)实现网上缴费。

3、申报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三、凡顺利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申报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五、现场审核要求及安排

1、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1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北区(原西城区),地址:西直门内南草厂63号。

3、现场审核交验材料: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所列为准。

4、凡当期专科毕业并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现场审核时须持有“毕业申报回执单”;其他院校毕业生现场审核时须持有本校教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收费标准:论文指导、答辩费400元/人。

七、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或未答辩,本期记缺考,须随下期重新申报并缴费。

八、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查询成绩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成绩通过者请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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