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自考 > 北京 > 北京教育考试院:证书考试作弊也受罚

北京教育考试院:证书考试作弊也受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徐晗) 2011年上半年证书考试将于本周末开考,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证书类考试对于考风考纪的要求与常规自考相同,考试违规作弊也将受到处罚。

据悉,北京自考一年有6次大考,其中4次为常规自考,2次为证书考试。虽然考试类型有所区别,但都会严格遵照相同的文件规定维护考场纪律与考试公平。每年证书类考试之后,如果发现考生有违规作弊行为,考试院自考办都会将其准考证号公布。此前有考生因为不重视证书类考试,误以为证书考试对考风考纪的要求没有常规自考那样严格,“以身试法”,遭到了停考的惩处。

根据相关规定,违规及处理实施办法共有五类: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信号结束后继续答题,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考试结束前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离考场、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以及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等行为将构成一类违规,视为违纪,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二类违规包括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有关的材料等。三类违规包括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传接物品及交换试卷、答案,或在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案雷同等行为。四类违规则针对替考行为进行处理。考生在考场中的行为如构成二类、三类、四类违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报考的各科成绩,还将受到1至3年的停考处罚。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考生在证书类考试中违规作弊受到停考处罚,不仅在处罚时间内不能参加证书类课程的考试,同时也无法报考常规自考,因而违规作弊的代价很高。考生应抱着诚信的态度参加各类考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违规处理办法,避免无意违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中国政法大学海外留学教育中心学生赴美实习 下一篇:海南2012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