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驻梁各单位:
市考办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
本科类开考会计、市场营销、法律、行政管理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及应用、统计、财税、金融、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教育学、美术教育、新闻学、秘书学、教育管理、学前教育、经济学、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餐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物流管理等25个专业。专科类开考电子技术、计算机及应用、房屋建筑工程、农业推广、护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秘书、教育管理、美术教育、小学教育、统计、财税、金融、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饭店管理、法律、公安管理、药学、物流管理等24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及手续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地方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跨学科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的,应严格按照学科类别,执行自学考试的各类计划,原取得的合格成绩,一律不能办理课程免考。已取得专科或本科学历者(要验毕业证原件)可以跨专业报本科相关专业。续报考生已换成PVC材料准考证者,凭新证报名,未换证者先换证,后报名。首报考生凭身份证报名,并进行电子摄像。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托人代报,否则责任自负。
凡因考试作弊受到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被处罚期间内不能参加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7年1月6日至2007年1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期间内的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上班。
四、报名地点
梁平县高教自考办公室(实验幼儿园旁)。
五、收费标准
首报(新报)考生应交考籍建档管理费40.00元,准考证费8.00元;首报、续报考生每报考1科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30.0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另外,渝考办发〔2005〕52号文件规定,报考本科段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对考生的年龄不作限制,但应考满14学分选考课;考生可以直接跨学科报考本科专业,不再加考该专业专科段相关课程。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自考委联合下发的渝人发〔2005〕121号《关于加强和完善自学考试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5年11月1日起,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对待。这是自考毕业生的福音,也给广大有识之士自学成才者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梁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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