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22日-23日举行。为严肃考纪,防止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省教育厅已于近日向各市县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今年,海南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查各种违纪舞弊现象。
一是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
二是规范考点、考场布置。
三是严格做好监考员的选聘与培训工作。
四是加大对考试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五是考点和考场实施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
六是做好考生进场时的“自我清身”工作,严防考生夹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七是各考场监考员均由省派巡视员随机安排并于考前30分钟宣布,监考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另外,还要求各地设立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考试期间,对违规的考生,将当场填写违规告知书。对因考试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发生大面积舞弊行为的,坚决追究,并视责任大小,对相关人员做出行政或刑事处分。考点违纪舞弊现象严重的,将撤销其设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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