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自考新生参加10月自考,可于10月8日领取准考证。
2010年10月领取准考证的时间是十一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天。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有离京安排的新生及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尽量能在长假结束前回到北京,以便及时领取准考证。
记者从一些区县自考办了解到,每年都会有个别新考生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朝阳区自考办工作人员提醒,10月8日是各区县集中办理准考证发放工作的时间。为避免考生领取准考证与自考办其他工作安排发生冲突,考生要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如果考生当天不方便领取,可找人代领。
准考证领取手续简单快捷。考生只需带好照相时从信息复核单上撕下的领取准考证凭单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注册区县自考办。如果找人代领,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也要带好。
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准考证不但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也是申请论文、办理毕业等自考各环节的必带证件之一。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免遗失,也不要涂改、损坏。
10月自考的考试时间为23日、24日、30日、31日。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栏目,输入准考证号、报考密码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考生参加考试,除准考证外,有效身份证件也必不可少,证件不全者将不能入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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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生不慎遗失准考证,需在新生注册期间持身份证到所注册的区县自考办申请重新制作准考证。重新制作的准考证与当期注册的新考生准考证同时发放。考生在未领到重新制作的准考证之前,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向区县自考办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参加当期考试。此外,考生要尽量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这样补办时将更加方便。(实习记者 徐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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