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协议,2005年留学基金委将选派40名奖学金生赴荷兰莱顿大学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据介绍,候选人应是高等院校的在读硕士或在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人士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3年以后方可申请。
本项目可供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候选人年龄应该在35岁以下,LELTS成绩在6.5分以上,不接受TOFEL成绩,另外,申报理学硕士学位者,如提供GRE考试成绩将被优先考虑。本项目可供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候选人必须已经获得莱顿大学可指导博士生教师的接收函,申报理学博士学位者,如提供GRE考试成绩将被优先考虑。
申请材料2005年2月15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另外,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推荐人选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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