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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驻新使馆教育处提醒申请新加坡私立学校注意事项(留学预警 [2004]4号)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新加坡政府取消“南洋管理学院”素质级资格,我驻新使馆教育处提醒申请新加坡私立学校注意事项(留学预警[2004]4号 (总第17期))

根据新加坡政府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SPRING)和经济发展局(EDB)取消私立学校“南洋管理学院(Nanyang Institute of Management)”素质级资格(Singapore Quality Class for Private Education Organizations,简称SQC-PEO),使其不再享有政府对“素质级资格学校”的优惠待遇的决定和新加坡官方披漏的有关信息,我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决定从5月26日起取消对“南洋管理学院”招收中国留学生的资格认证(驻新加坡使馆教资认020号)。同时,驻新使馆教育处提醒拟申请新加坡私立学校的留学人员注意下列事项:

1、新加坡的私立学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纯私立性质的学校,必须同时在新商业注册局和教育部注册;另一种是由社团或合法非盈利机构或企业举办,可以不在新教育部注册的教育机构。从新政府的政策以及学校运营、收费角度来看,这两类学校没有多大区别。新政府允许所有私立教育机构能够颁发的最高学历是大专文凭(Diploma),但在事先得到新加坡教育部许可的前提下,也可以代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大专以上学位课程,学位由外国学府颁发。新政府对私立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文凭既不表态承认,也不明确不承认,由市场认可。

2、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加坡私立学校的中文名称没有法律意义,都是由学校自己确定的,其英文名称为正式注册名称。选择学校时,不要被学校的中文名称(诸如××学院)所蒙蔽,要看学校的实际资质情况,如拥有多少全职教师、多少学生、办学水平等。

3、留学人员应优先选择经使馆教育处资格认证和取得新加坡政府“素质级资格”(SQC-PEO)的学校。

4、向学校缴纳学费时,应按学期缴纳,不要按学年缴纳或按课程缴纳,也不要一次缴清,否则可能会造成被动和损失。此外,不要轻易将钱款交给他人而不要收据,即使是亲朋好友,建议交款后也要索要收据。

5、选择课程前,特别是选择私立学校承办国外大学的学士、硕士课程前,一定要要求学校提供该课程被新加坡教育部审批同意的批文。

6、在新加坡留学期间发生问题时,应立即直接与新加坡旅游局或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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