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留学 > 梦碎马来西亚:中国留学生在马受骗

梦碎马来西亚:中国留学生在马受骗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据资料显示,至2001年底,在马留学的外国学生共1.8万人,其中中国学生4700多人,居首位。中国学生最多时曾达6000多人。由于不法中介和马来西亚一些私立学院的欺诈行为,许多中国学子留学梦碎,饮恨马来半岛。据报道,从今年年初至今,马来西亚最大的华人组织马来西亚华人公会共接到60宗中国学生的投诉案件,其中绝大部分是被黑中介所骗。

中国留学生在马受骗的情况大致有两种:

马来西亚的私立学院与国内中介勾结,中介公司夸大其辞,宣扬马来西亚可以“半工半读挣大钱”,每人收取中介费3万元至4万元,等学生到马来西亚后却发现梦想中的大学其实是只有一两间教室的骗人学院,有的学生下飞机后就无人理睬,中介宣传的大学根本就不存在;

中介以不收中介费为诱饵,欺骗一些年轻女性到马来西亚卖淫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如拒不服从只能流落街头。

案例一:半工半读变成非法打工

去年8月,15名中国学生怀着半工半读的希望,踏上赴马留学深造的旅途。但是,一年来,除了上几堂英文课外,他们一直在当地餐馆干粗活。直到他们“就学”的私立学院不久前因违规被关闭,他们才惊觉上当受骗。

据受骗学生介绍,当初在国内时,有中介机构向他们介绍,可以在马来西亚一边合法打工,一边完成学业。他们信以为真,每人付了2万多元人民币的学费和手续费,未经仔细查询就飞到吉隆坡。到达后,学院负责人却告诉他们,必须先“实习”,然后才可以到校上课。虽然美其名曰“实习”,实际上是在酒店、餐馆干粗活,每月薪水1000林吉特(1林吉特约合2元人民币),但有些人不久就遭老板解雇。一位姓丁的学生说,开始他并不知道打工有何问题,后来几位也来自中国的学生被警方拘捕后,才知道以学生签证在马工作是违法的,心里感到很害怕。

一年来,他们到学院上课的时间,少的只有几天,最多也不足两个月,上课内容和当初报读的科目也不一样,只是上一些英语基本语法的课程。最近,他们“就读”私立学院因“转让”外国留学生牟利等违规操作被马教育部勒令关闭。因此,不仅已缴的高额学费付之东流,快到期的学生签证也无法更新。

案例二:选修电脑变成淘汰课程

去年到马来西亚留学的48名中国学生遭到就读学院的诈骗,被迫转校或回国,平白浪费了大量金钱和青春年华。

据其中8名来自山东青岛的学生介绍,当初中国国内中介人向他们推荐吉隆坡的一家私立学院,称该学院的文凭学位受到欧美国家的认可。他们轻信了中介的话,并于2001年初办理了入学手续,交了2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可是,到达学院后,就发现情况严重失实。所谓学院只是坐落在一家银行楼上的几间教室和一些电脑,设施简陋。一名姓姜的学生说,他们原本选修电脑多媒体课程,但学院教授的是淘汰多时的电脑设计课程,甚至不鼓励他们学习英语。后来他们又发现,他们的学生签证是由东马沙巴的另一家学院办理的。

今年初,院方要求他们回国过春节。但节后返回,该学院已消失,院长也不再露面。他们在住处的物品被房东没收当租金,因为院方只向房东缴了一年的租金。

案例三:昂贵学习变成露宿街头

5名来自浙江杭州千岛湖的中国人在得知马来西亚柔佛新山有一家电脑学院要招收学生后,他们和一名自称姓林的负责人联系,被告知到马国可在该院学习电脑和英文,同时有工作,还可领取工资,于是他们就和该院签了合约。

根据合约,电脑学院负责培训工作,每天上课,第一年的研修费2400林吉特,以后每年1500林吉特。学生可参与实习工作,每月的工钱由1200至1600林吉特不等。有的合约还列明不会提供任何带有色情性质的实习工作。

此外,要参与这项计划者得先交2.3万元人民币给该学院。为了实现求学梦,他们一些人还向中国的银行贷款,每月得按期付还数千元人民币,没想到如今落得工作学业两空。

此外,还有3名来自千岛湖的中国留学生,在国内原本担任厨师。今年1月来到吉隆坡时,他们报名的学院院长夫妇还亲自前往接机。但是,他们只上了一天约一小时半的课,便被安排到餐馆做事,有一次还被迫露宿街头。

了解与防范措施

马来西亚:

据马教育部私立教育局副总监哈山披露,全国只有约50所私院设施和教育质量较好,值得向国内外学生推荐。

到中国招生的马高等学校必须持有中国使馆发出的招生证书。目前,大约有60所马高等学校的材料已送达中国使馆,有待逐一审批。如获核准,就可取得两年有效的招生证书。

中国:

必须通过国内合法的留学中介机构,报考持有中国使馆颁发招生证书的马大专学校。

我使馆官员特别强调,由于马来西亚的劳务市场不对中国开放,所以期望持学生签证到马“半工半读”根本不可能。 (邱孝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中国学生留学国别选择呈现多样化 下一篇:为方便留学生学习期间旅行 欧盟将出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