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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核准的“洋学位”国家不予承认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不用出国就拿一个“洋学位”,已成为不少求学者的愿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提醒广大学子:目前有7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核准可授予境外学位,对一些机构和组织未经核准擅自颁授的“洋学位”,国家不予承认。

据介绍,对于主要由境外合作者提供师资、教材、教学保障,我国国内又急需而总体办学力量不足的专业,或是符合国内教育事业特定需要的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国内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育机构与境外正规教育机构合作举办该专业,可以授予境外学位。截至今年8月底,经审核并批准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是71个。

为维持国内正常的高等教育办学秩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再次重申:举办授予境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教育机构,必须已经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凡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如向学员颁授境外学位,必须按规定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未经核准,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已经授予的学位,国家不予承认。

提请求学者注意的是:经批准可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的名单,将通过教育部网站,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主页上发布。(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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