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在新加坡求学中国学生钱财的新加坡妇女陆金英31日被新加坡法院判处6年徒刑。被陆金英欺骗的学生称,对他们而言,得回被骗款远比看见被告受法律制裁来得重要,他们对无法收回被骗款感到失望。
据《联合早报》报道,唯一出庭旁听案件审理的中国学生林姓学生(19岁)表示,她曾想过通过民事起诉追讨款项,但这似乎也于事无补,因为被告本身是负债累累的破产者,讨回钱的机会非常渺茫。
这名学生在事件中损失6000新元。虽然拿不回被骗款,她却能以较乐观的角度看待这件事。她说,许多来本地求学的中国学生,包括她在内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备受父母呵护,没有经历过挫折困难。这事件算是让他们累积人生经验,使他们日后待人处事更为谨慎。
另一名在本地念会计课程的于姓学生对于无法得回被骗款也表示失望。她认为,发生这样的欺骗事件对新加坡的声誉多少有些影响。她本人损失了1600新元左右,是其中一名付了租金却又无法住进公寓的学生。
据悉,31日在初级法庭认罪的被告陆金英共面对90项控状。检察官在起诉中称﹐陆金英利用外国学生的脆弱行骗﹐使多名外国人遭受了蛮横蒙骗﹐必须予以严惩。起诉书指控她在一年的时间里骗取和吞噬80多名中国学生和个别日本学生交给她的入学注册费﹑房租﹑押金等共25万新元﹙1新元约合0.5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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