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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巴登州对中国学生的最新规定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5-01-04

以下是Baden-Württemberg州科教部2001年10月11日颁发的对中国学生2002年夏季学期申请当地大学、大学预科及职业学校的有关规定,并附加了说明。

由于德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没有统一的科教或文化部,只有一个叫做"文化部会议"的组织用于协调、通报各州的情况。各州科教部自行制定本州的规定或制度,所以本规定仅限于在Baden-Württemberg州内的所有大学实行。其他州的政策我们将尽快取得并翻译整理出来。

Baden-Württemberg州科教部对中国学生2002年夏季学期申请当地大学、大学预科及职业学校的有关规定(2001年10月11日)

各学校应以如下规定为准发放Zulassung。

1、对学生的入学要求保持不变,即申请德国大学的学生,首先必须已经通过中国的高考,有资格在中国上大学。

2、德国大学只给予如下学生Zulassung,即那些具有北京留德审核部资格证书的学生。此证书证明该学生已具有文化部会议规定的入学条件。

3、自2002年夏季学期开始,各大学应要求申请者,在申请大学之前,先将申请材料送交北京留德审核部。并通知学生,审核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邀请学生面谈。

留德审核部将审查: --学生材料的真实性与一致性。

--是否符合文化部会议提出的审核标准。

--是否具有必要的德语水平。

并授予合格者有效期为一年的证书。德国驻华使馆对出具审核部证书及大学Zulassung的学生,将通过简化的程序,发放签证。

4、以下学生,即根据中德双方合作伙伴协议,交换学者协议以及其他特殊协议而被选拔的学生,将在德国大学学习或者进修时,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5、各地区如在中国设立德国预科分校,应确定与德国同样的入学标准及考核标准。设立分校如获批准,各地区应通告文化部会议的秘书处。

德国预科中国分校的毕业生也需要审核部审查,但程序较为简单。

原因说明

自1999年起,中国的申请者数量急剧上升,这给德国大学发放Zulassung时造成了严重的专业问题及管理费用大增的问题。

申请数量,各种各样专业及语言水平不足的申请材料以及假材料,使得对申请者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成为必需。

即使我们有明确的入学要求,但是事实证明,许多已入德国境内的申请者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尤其是不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而这些是入学的前提条件,因此,他们可以进行一年的预科学习。否则,他们的申请将被大学拒绝。这些被拒收的学生在大多数情况下会继续都留在德国,进入相应的语言学校学习德语,并在一年以后再次申请德国大学。 在签证申请者与大学申请者中存在大量的学生,他们提供的专业证书或者语言水平证书不真实或者是被修改过。

在中国及已到德国的中国申请者中,有一部分人是通过私人中介公司或者代理公司介绍的。这些公司的做法有很大问题,即向申请者许诺,到德国后一定可以进入大学学习。而申请者为此付出的服务费也很可观。

各大学根据申请材料挑选学生,并发放Zulassung。

在所有材料经审核后,将为学生留出学习位置,并将批准申请及批准入境的证明寄出。

大使馆如果预计发放Zulassung不会有问题,或通过递交给使馆的申请材料不能明显看出大学将不发放Zulasung,则大使馆必须发放签证。这样,尤其是发给批准申请及入境的证书,将导致大批没有被证明有足够入学资格的学生入境。

大使馆以前及现在都在发放一种学习申请者签证,以便这些学生在德国直接申请大学。这也同样导致了大量不合格申请者入境。

事实表明,一些中国学生报名参加私立语言学校的语言班,一般来说他们将得到学习位置,并常常因为学校同意他们在那里上学,而认为只要他们在该语言学结业,就一定可以得到在大学的学习的位置。这很明显是错误的。以这种方式有大量不合格的学生入境,因为允许学生以学语言的名义在德国逗留,促使了使馆发放这种签证。

有许多大学,在很多年前就开始与中国的大学有合作协议、伙伴关系及互换学者协定,他们与中国的合作大学,以或多或少更大的审核范围共同选拔互换学者或大学新生,即使是这种学生,由于审核时间较长,一般来说等待签证的时间也很长。

由于以上的种种情况,使人们考虑到,尤其是FH,让中国申请者在那些与中国大学合作建立在中国境内的德国预科分校学习三个学期,为今后进入德国学习进行专业与语言的准备。申请者在该分校结业时,需参加与德国预科同等难易程度的资格考试。该考试由德方师资负责或监督。

对条款一和二的解释:

鉴于以上原因,文化部会议在同HRK 与 DAAD 商讨后,同意在德国驻华使馆开设留德审核部,共同参与发放Zulassung事务。

虽然德国大学录取中国学生有如上变动,但以下规定保持不变,即申请德国大学的申请者,首先必须具备在中国上大学的资格(通过中国高考)。具体要求如下:中国高中毕业,通过中国高考,并作为本科生(毕业文凭为学士学位)成功在中国大学学习至少三个学期。若该大学是重点大学或从现在起被列为中国2011项目的大学,则至少为一个学期。

对条款三的解释:

留德审核部自2001年6月1日起成立,工作人员有的来自DAAD。其工作已从2001夏季学期开始。申请者包括大学新生,已开始大学学习的学生,或是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他们需将申请材料首先提交审核部,并取得证书。

同时各大学应将没有经过审核部审核的材料退回给申请者,并要求其先送审核部审核。

对于某些申请者,大学认为他们不具备入学资格,不会为其发放Zulassung,大学将直接拒绝。

随着审核部的成立,那些出具假材料或经过修改的材料(改高分数等的)申请者将被查出并淘汰。通过中国或德国的中介公司、代理公司,以亲戚或熟人名义递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自2002年夏季学期开始,各大学将不会再发出Bescheinigung,因申请者的材料都将归审核部审核。

对条款四的解释:

以下学生,即根据中德双方大学有关伙伴协议、互换学者协议及其他合作协议而被选拔的学生,他们申请在德国大学学习或进修,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各大学需确保并对教育部阐明,他们在合作、伙伴及其他合作协议项目下选拔的学生符合ZAB/KMK所规定的入学条件,具有足够的德语水平,是根据专业标准而选拔的。各大学将他们选拔的学生通知审核部后,这些学生也将通过简化的程序拿到签证。

德国大学应确保,中国合作方为每个申请者提交一份真实、准确的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说明该申请者符合德国大学的入学要求。该声明最后将提交科学部有关部门。

大学校长会议将根据各大学的意愿,提供一份与德国大学有上述合作伙伴协议或交换学者协议的中国大学名单。如果可能,该名单还将具体专业、系别列出。这份名单将提交外交部与DAAD。文化部会议还将通告外交部,参加这种项目的中国申请者应以较快的速度拿到签证。

对条款五的解释:

如果与挑选出的中国大学在中国合作建立德国预科分校,以便使学生今后有资格进入德国大学学习,条件如下:

-德方学校所在地区的批准

-与中国一所或多所大学的合作合同

-符合德国预科通用标准,包括教授内容,师资水平,入学及资格评审考试(即结业考试),足够的德语水平

-定期评估

-入学条件:中国高中毕业,通过中国高考(达到最低分数线)

该分校一经批准,各地区应通知文化部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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