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了解到,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国家外管局日前下发有关文件,改进现行出口收汇核销、外汇结算帐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售付汇管理,新的管理办法将从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了解,外管局新发布的政策规定包括《关于调整出口收汇核销和外汇帐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对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一条与老百姓的生活关系密切:将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直接到授权银行办理购汇的金额从2000美元提高到20000美元。
据了解,此规定仅限于自费留学人员,并不包括其他因私出国人员。而即便是留学人员,也并不是都可以换到20000美元。在银行换取外汇时需要出示外国学校学费、生活费的证明,需要多少换多少。有的学费部分,银行会直接汇到外国学校的账户,而不是将现汇交给留学人员,所以并不存在利用留学超额换汇的可能性。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处有关人士表示,此项外汇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方便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并不代表国家有近期全面放开外汇管制的可能,大家关注的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也不是近期就可以实现的。(蒋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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