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酝酿已久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近日出台。“管理办法”规定了每年由市政府出资的3000万元留学人员创业基金管理的具体政策。
“管理办法”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主要用于:建立、完善市留学生创业园;出国留学人员个人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出国留学人员评奖活动所需费用;建立、维护、管理深圳出国留学人才信息网站;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工作所需费用等。
创业资金分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和创办企业项目研发、启动资金两部分。出国人员个人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采取无偿资助形式;从事科研工作,经认定属高科技项目的,可获得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人民币。已获得深圳市引进智力办公室出具“资格审查证明”的出国留学人员,其项目通过专家论证属于高新技术项目或所办企业已入驻市留学生创业园孵化,以及短期来深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可以申请前期费用补贴。该市引智办常年受理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申请。
“管理办法”还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创办企业项目研发、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出国留学人员在深圳从事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深实施转化项目;对出国留学人员产业化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及其他留学生创办企业的管理费用。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市引智办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并以个人名义注册独资企业或本人在企业注册登记中所占的股份(含技术股)至少为30万股,或所占比例至少为15%的,可以申请创办企业项目研发、启动资金。无偿使用出国留学人员创办企业项目研发、启动资金的企业,应当按无偿资助金额的50%的比例匹配资金。深圳市科技局常年办理企业项目研发、启动资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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