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外事处)负责管理、审批留学中介机构,是各个留学中介机构的主要管理职能部门之一。为了弄明白一些学生经常提到的问题,笔者采访了外事处的领导――处长丁红宇先生,请他谈了目前政府对留学中介的管理办法,以及如何挑选留学中介的办法。
问:根据学生的普遍反映,较多的问题是他们在去留学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手续的时候,发现有的留学中介机构规模很大,地处繁华商业区的高级写字楼,很有气派。而有的中介机构则只有几间办公室。是不是规模大的留学中介机构,信誉度和可信度就高呢?
答:其实看外表是很难看出什么的,这些留学中介机构只要获得了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那么不论规模大小和由谁开办的都具有可信度。一般说来,这些中介机构依法为留学学生办理留学事宜,它们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虽有所差异,但其可信度都不错。
举个例子说,如果一个规模小些的留学中介机构可能只做固定的某个国家的某几所大学,那么这家中介机构的业务会很熟练,经常往国外输送学生,这样签证率会比较稳定,信誉也会很好。而如果某家大的中介机构私下里对学生说什么它们与政府和大使馆的关系如何如何好,暗示签证成功率如何如何高,但却不出示被外方学校录取,并已赴该校学习的中国学生的情况。那么,这些夸大之词这些当然是不足信的。
问:有的学生询问目前有的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是咨询中心、服务中心,有的是协会,有的还是某所大学,它们是不是都属于合法的留学中介机构范围呢?
答:不论这些办理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名称是什么,只要它有合法的资格,就都是可以放心去办理手续的留学中介机构。造成目前这种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比较混乱的原因很简单。例如,有的单位在申办留学中介时是家公司,它在申办时只要在经营范围内增加一项留学中介服务就可以了。有的是由大学申办的,但由于大学不能直接开展中介服务,为了开展留学中介服务,还需要另行成立一家公司来经营留学中介服务。这些现象是正常的,不过不管申办机构是谁,中介机构叫什么名字,所有的留学中介机构都是公司性质,都必须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这些中介机构的名单学生可以从教委专门的网站上查询,例如北京的学生可以到www.bjedu.gov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查询。
问:关于留学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的问题,各有各有说法,但是,仍有许多留学中介机构在收取着高额的中介费。
答:以北京的中介机构为例,它们一般收取10000元左右的中介费,一般不低于4000元。而外省市各别地区的中介机构只有一家或两三家,中介费收上数万元的的情况也是有的。北京地区的中介费低一些,是由于北京的留学中介机构多,有46家,竞争激烈。国家没有规定中介费的具体数字,只要不是牟取暴利,在经常的经营活动中遵守了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收费的多少还是以各中介机构的规定为准,由市场调节。
现在还有一种说法,说留学中介机构发展正逢黄金时期,因为它们既收了国内学生的中介费,又要收外国学校的中介费,两边都得利。对于这种现象,留学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目前的态度是:这是企业自身的权利和经营活动,由企业自主决定,只要按时纳税,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即可。至于以后中介机构会不会不收国内学生的中介费,这个问题不太好说,要看整个市场发展的情况和国家日后是否出台相应的政策来决定。
问:目前,留学中介机构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答:留学中介机构在全国都要,但是它们发生的问题都差不多。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留学中介机构中存在的切实问题,目前的留学中介机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转租营业执照,第二个是出租柜台,第三个是层层承包。丁处仔细讲解了出租柜台和层层承包这两个问题。出租柜台是指一家具有合法资格的留学中介机构在其营业场所内,将一部分场地或咨询台出租给不具备开办留学中介业务的其他公司,那些不具备资格的公司打着前面那家中介机构的牌子,也做着留学中介的项目。表面起来,似乎两家都能获得收益,其实这样做最终受损坏的还是这些明知故犯的中介机构本身。一旦出租柜台被检查出来,或是这些出租柜台引出纠纷,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会受到严惩。
层层承包的情况最严重,例如一家留学中介机构被多家小公司承包,派生了许多子公司、孙公司。虽然这些小公司都是赢利的,但是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小公司并不如实、全部地汇报营业利润,因而财务账目汇总到最上面的母公司,是亏损,从而使国家受到税收损失。预防这种情况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只要认真看看留学中介机构做的广告,如果发现一家中介机构的办公地点有好几处,不在同一个地址,那么就可能是上面的情况,学生一定不要到这些留学中介机构去办理手续,以免上当。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学生可以从媒体上获得合法留学中介机构的名单,打电话咨询咨询,多问几家中介机构,从服务质量、态度和中介费等方面比较一下。这只是对中介机构进行最初步的摸底,要全面了解中介机构的情况,还可以到中介机构的办公地点看一看,亲身体验一下。
问:学生在留学中介机构办理手续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从外事处接到的举报电话中,反映情况最多、也是最容易遇到的问题有三个,这些问题各地的学生都有可能会遇到。第一个是留学中介机构介绍的学校与宣传的不一致;第二个是收费、退费的方法、时间和赔款细节不明确;第三个是承诺申请一定能成功留学,结果却没有办成。第一个和第三个问题是留学中介机构进行了虚假宣传和违规经营,第二个问题则是学生和中介机构签订留学中介协议书时的疏忽造成的。
所有到留学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手续的人,尤其是年纪小的学生,在签订留学中介协议书的时候一定与家人一起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全文,仔细研究研究。交费后记得索要发票,发票上也要让留学中介机构写清楚,收款项目、数额、日期、收款人签字等等,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协议里有含糊不清的词句、对自己不利或可能会损坏自身权益的条款出现,都可以拒绝签协议。尤其是关于交款、退款的条款,假如协议里没有写明交款方式、退款的日期和数额,学生有权要求与中介机构签订补充协议。
有的学生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到交款、退款,也没有想到交款、退款的方式和退款的数额等问题,协议里又没有写清楚,蒙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签订补充协议,既保护了学生的权益,又能在一旦被拒签之后,及时拿回相应的费用。
此外,还要提醒学生一点,如果某家留学中介机构只登记了与某个国家的某几所大学有中介服务关系,那么它就只能提供登记范围内的服务,不能再介绍和办理超过登记范围外的其他国家和学校的留学事宜。学生在办理留学手续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中介机构与国外大学签定的合作协议原文,不要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范围盲目的求大求全。
问:说了许多,选择留学中介机构有没有什么高招,能够保护学生的利益?
答: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总结归纳成为四条基本原则,只要学生掌握了它们,就会减少损失,避免被不法中介机构蒙骗。
第一,资格认定书。要看看这家中介机构有没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第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看看上面有没有明确写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内容。如果营业执照中没有这句话,表明其营业范围不包括办理出国留学的项目,是非法的。另外,认定书和营业执照,都必须是原件,上面必须盖有颁发机构的红章。
第三,合作协议书。中介机构介绍的外国学校,是否有以中介机构本身的名字和该外国大学直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也应该是原件,而且外国学校的资格还需要经过我国驻外的使领馆的认证。比如A国的大学,要有中国驻A国的使领馆对它的认证书,这个认证书可以是复印件,原件都由市教委外事处统一保存。协议书和认定书都是缺一不可的重要文件,它们体现了中介机构代理学校的资质,以及政府对该资质的认可。
第四,留学协议书。办理出国留学的市民,一定要与中介机构签订出国留学的协议书,注意协议书上要有连续的编号。在协议书上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必需是中介机构的法人代表。如果签字人不是法人代表本人,那么签字人也要有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才有资格签署协议书。
具备了这些条件,才是合法的、可靠的、正规的留学中介机构。希望广大学生到留学中介咨询、办理手续的时候,一定要主动向中介索要这些文件,如果中介不能提供或是提供不全这些文件,学生朋友千万不要在这些“留学中介”办理任何手续,缴纳任何费用。此外,如果学生与合法、正规的留学中介机构办理了手续,出国后仍然受到了一些利益方面的损害,也不用担心,政府肯定会为市民追回损失,讨个公道。
问:最近,某些留学中介机构出现了一些问题,也被媒体曝光了。那么,国家对留学中介机构都进行了哪此审批、管理工作呢?
答:目前,通过留学中介机构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等事宜,是准备出国的学生选择最多的途径。为了规范留学中介市场,国家和相关部门对所有的留学中介机构进行了十分严格的管理。在申办留学中介机构之前,不论申办单位是何种性质,不论申办单位的规模大小,都要经过好几个审批程序。
第一步,申办单位要到市教委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核。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申办单位的人员必须合格,相关的规定是一家留学中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五个人才能开业,他们是:法人代表(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会计(财会本科以上学历)、会外语的工作人员(外语本科以上学历)、法律工作人员(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为了保证这些人的确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学历还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不论这些申办单位日后是从事全球范围的留学中介,还是只从事一个国家一所大学的留学中介服务,它们都要具有这个最基本的人员条件。
第二步,市教委和市公安局审核通过后,市教委再报教育部、公安部审批。
第三步,如果通过审批,教育部会下发资格认定书。
第四步,市教委再向申办单位下发通知,通知其在银行存入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这笔钱是不允许提出的,以备留学中介机构服务出问题时赔偿给学生。
第五步,申办单位拿着批文和所有材料,到各工商局注册留学中介公司,拿到营业执照。
有的学生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坏时,应该到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投诉肯定会得到妥善的解决,因为学生是消费者,他们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到工商局投诉,市教委、公部局也会受理。因为这些管理部门都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处罚的时候,对违法情节较轻微的留学中介机构处以罚金;对于严重违法的,工商局、教委、公安局三家会联手对进行处罚,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另外,学生也可以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到法院起诉违法的中介机构。
有鉴于此,管理部门对留学中介机构的检查从没有放松和暂停。去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市教委、市公安局三家对北京市内的46家留学中介机构进行了抽查。通过暗访、明查,基本的情况还是不错的,大多数中介机构都能规范经营,做到了遵纪守法。
经过全国性的审批,我国已经有228家具有合法资格的留学中介机构,它们有的是民营企业,有的是大学下属公司开办的,有的则是国家某些部门的下属机构开办的。不少学生从心里还是比较相信后两者经营的留学中介机构,更愿意到它们那里办理手续。那么,这些学生的选择是不是正确的呢?
这个问题与留学中介机构的规模大小和信誉度、可信度高有没有必然关系的问题差不多。说到底,不论是谁办的中介机构,只要具有了法人地位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就有资格办理留学中介。但是国家不允许自然人、合伙人经营留学中介机构。
一些学生反映所处地区的留学中介机构太少,希望国家再审批一批新的中介机构,好方便各地的学生去咨询和办理留学手续。去年9月,公安部、教育部下发了暂停受理和审批留学中介机构申请的文件,暂停的期限是多久,文件中没有体现。公安部、教育部下发这个文件的目的是国内的留学中介机构已经基本可以满足需求,不审批新的中介机构是为了集中力量规范、清理留学中介机构,进行深入整顿工作。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清理整顿出境中介服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留学、移民、经商、务工等各个方面。
出国留学这方面,是目前所有出境中介机构里做得最好、最早的,管理也是比较完善的,由公安局、工商局、教委三家联系管理,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的管理留学中介机构,以后有可能由这些中介机构组织联合起来成立行业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不过,目前做到这一点还是有一些困难。(姜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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