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学风建设出细则成立专门组织调查学术不端学风建设信息将全方位公开
高校学风建设信息全方位公开并公布年度报告,项目申报、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要及时网上公示,接受监督;政府部门还成立专门组织,负责调查处理学术不端异议投诉及其他重大学风问题。上海市教委近日建立了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上海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用以加强本地高等学校学风建设。
根据细则,上海各高校将建立学术道德宣传教育制度,把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作为新时期师生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逐步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各高校要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定期检查院系学风建设工作,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公布和上报调查结果。
今后,上海高校学风建设信息将全方位公开,高校网站要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发布实施情况,公布学风建设的年度报告。项目申报、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等要及时网上公示,接受校内外同行专家的监督,防止学术研究的重复化,项目申报的同质化,避免资源浪费。《细则》还规定,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经查实为恶意或不负责任举报的,对举报人要进行严肃教育、警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被举报人造成名誉损害的,高校应为其恢复名誉。学术不端行为调查期间,参与组织调查的人员有义务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保密,调查过程应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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