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在外务工,妈妈从没对她谈起即将到来的身体变化。”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副教授魏晓娟对农村青少年问题11年的研究历程中,类似情况绝非个案,每次接触,她都不免“震惊、痛心”。
2014年7月,山东东平初中女生性侵悲剧被媒体曝光(本报曾于7月16日报道),青春期叛逆、性教育匮乏、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更是将农村留守儿童青春期问题推进公众视野。
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多达6102.55万人,占农村儿童的37.7%,其中,12~17岁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为29.62%。
“心理学把青春期称为‘暴风骤雨期’,身心发育不协调、性意识萌发、独立意识觉醒,极易使青春期孩子充满困惑、矛盾,甚至产生叛逆心理。加之亲情缺失、监管不力和教育不足,农村留守儿童的青春期可能面临更多风险。”魏晓娟说。
危险已经来临,并通过个体境遇折射出诸多问题,越来越多目光也聚焦于此:谁来呵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青春期?
放逐、孤独、无助的青春期
在8年的驻村调查生涯中,年轻学者吕德文已走过17个省的几十个村庄。这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对青春期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印象深刻。“很多孩子处于放逐、无助的境遇。”吕德文说。
在湖南的一个农村,一名14岁留守女孩因和同学相处障碍,已先后两次离校回家。爷爷找来“外面来的文化人”吕德文,希望吕德文能帮忙劝劝孙女。经过一番劝说,女孩最终答应接着回去读书。一个月后,吕德文却听到女孩辍学南下广东投奔父母的消息。
“根据我的观察,多地农村初中的辍学率较高,有的甚至高达一半,其中留守儿童居多”,吕德文注意到,在一些地方,“辍学”两个字常被“放长假”所代替。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2005年,有1/3的15~17岁农村留守少年开始外出打工。
在吕德文眼中,这些孩子没有安全感,很多问题需要自己面对,却无力承担,极易自我放弃。
“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只能用不成熟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逃避、被动接受。”令魏晓娟倍感荒谬的一个个案是,一个16岁女孩初二时早恋怀孕,后辍学和男友同居,在外打工的父亲上门苦劝女儿回家,女孩却拒绝见面。
两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三口人全靠男方父母抚养——这让魏晓娟感到揪心。还有一些个案反映的问题,更让人不容忽视:不当的同伴关系,有的男孩和社会青年称兄道弟,或在同伴示范效应下一起辍学;有的女孩经不起诱惑,社会青年给她买零食和衣服,就跟着回家过夜……
中国青年报记者曾采访某农村中学校长,该校留守儿童比例高达80%,他坦言该校学生的性教育几乎为零,同时承认这也是目前周边农村中学的现状。
“研究显示,青春期留守儿童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他们缺少必要的青春期发育有关知识,对性及生殖健康知识不了解;尚未形成端正的青春期健康态度,一定程度上对自身成长发育抱有烦恼、担忧等负面情绪;同时,缺乏自我保护和防范意外伤害的能力,可能面临性相关行为侵害的风险。”魏晓娟说。
在这一弱势群体中,女童显然处于更为弱势的地位。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女童被性侵案件的曝光即是佐证。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发布的《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情况总报告》显示,90%的女童在青春期生理变化时,因母亲不在身边而感到无助和害怕。
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看来,“他们的青春期其实是很孤独的”。
童小军刚刚结束一项关于留守儿童留守经历的研究,访谈显示,青春期留守儿童平时和同伴、老师、家人的交流较少,尤其在家里,他们的玩伴很少,彼此住得较远。此外,在家里一般看电视、做作业,空闲时干农活,几乎没有课外书。
“青春期的孩子开始确认自己身份了,比如我是谁,我是否优秀,身边人怎么看我,这都是青春期比较独特、需要不断肯定和回馈的过程,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回应。对于人生体验,特别是青春期的问题,能给予他们指导的父母通常不在身边。”童小军说。
看似偶然,但恶因早已种下
对这些青春期的农村留守儿童来说,“由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再走上犯罪道路仅一步之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于莉总结。自2010年起,她开始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据她统计,目前菏泽留守儿童犯罪比例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
“全省少年审判庭审理的案件中,涉及青春期留守儿童的案件比例在七成以上,其中,被告人年龄为十六七岁的占80%以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谢萍认为,这些孩子是少年犯中比较突出的一个群体。
于莉将其犯罪特点总结为以下几点:低龄化趋势明显,刚满14周岁犯罪的留守儿童日渐增多;是非观念模糊;常结伙作案,实施暴力犯罪时手段会比较残忍。
“这一群体激情犯罪占重要比例,他们处于盲目模仿、心理因素极不稳定的特殊生长发育期,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其犯罪动机模糊,只为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单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李兰香说。
“很多孩子的命运几乎在一夜之间被改变。”曾任单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现任纪检书记的蒋勇,至今仍为11年前一个留守男孩的命运扼腕叹息:16岁辍学后,男孩帮爷爷打理一家小超市,本想着好好经营把生意做大,一天晚上,他被同村青年拉去喝酒,几个人一时兴起,一晚上作案三次,抢劫了一辆面包车和两位行人。
“如果他们能及时得到父母的呵护和引导,夜不归宿、拉帮结派、交往不当这些坏习惯很可能会得到遏制甚至根除。”蒋勇说。
更令蒋勇愤怒且无奈的是,即使这些孩子站在被告席上时,仍有1/3左右的父母因外出务工而未能到场。
在于莉经手的卷宗中,甚至不乏孩子为吸引父母关注而故意打架斗殴的案件。“农村多数学校缺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必要条件和设施,没有相应课程,大量案例表明,走上犯罪道路的留守儿童甚至连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也不知道。”于莉说。
“这些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却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不良环境影响等长期积累的结果。”李兰香说。
“这一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解决的程度”
随着研究视野中个案的积累,吕德文对该群体的担忧与日俱增,“他们的境遇显然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大规模流动密切相关”。
在魏晓娟看来,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不单单是贫困、留守、教育不力等原因,而是多个因素的累积效应,解决不当,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人口的整体素质、新农村建设进程,甚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这一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解决的程度,否则会堵塞这部分群体的上升空间,造成底层社会的固化。”吕德文说。
然而,谁来呵护他们的青春期?如何呵护?
魏晓娟建议,教育部门应开发和完善相关教材和课程建设, 从学校层面切实开展好青春期教育;鉴于家长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所具有的无可比拟的优势,应依托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和必要培训,提升家长的教养能力;此外,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公安大学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路径和行为路径的联合研究显示,从未成年人十三四岁起,就应关注其不良行为。谢萍建议加强学校、社区、村委的引导作用,可借鉴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将问题少年纳入司法程序的模式。此外,应加强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联动。
在实践中,借助社区力量保护儿童的努力已经开始。据童小军介绍,从2010年起,民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选取云南、新疆、山西、河南、四川相对边远、贫困、少数民族聚居的120个村开展为期10年的试点工作。
每个村设置儿童福利主任的岗位,其工作职责是掌握村里所有18岁以下孩子及其家庭的情况,对需要帮助的家庭及时协调资源,解决问题,比如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家庭、服刑人员家庭等。此外,每个村建立“儿童之家”活动场所。
总体来说,效果比较理想。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知道,孩子的事情还有这么多需要关注。村里还培养了一批相对专业、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工作人员。童小军说,“我一直认为呵护留守儿童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但兜底的应该是党和政府。”
如今,每逢空闲时间,于莉都会带着大量案例深入菏泽多所农村中学进行普法教育,告诉这些青春期的孩子如何自我保护,如何面对平时难以启齿的性问题,最重要的是教会他们对错误的行为说“不”。本报记者 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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