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自考 > 北京 > 北京自考办提醒:考生要按新计划规定报考

北京自考办提醒:考生要按新计划规定报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自学考试调整了考试计划,对专接本加考课、新旧计划课程之间的替代关系作出了新规定,同时对免考规定也作了修订。在6月18日开始下半年报考前,考生要注意遵循新的计划规定,准确报考,避免报考失误。

新的专接本加考课明确规定,考生已考过的加考课可以按门数顶替。如考生已按照2001—2005年的考试计划考了加考课,而尚未毕业,可用2005年以前通过的加考课代替新调整过的加考课(含实验),即便调整前后课程不一样,但只要加考门数对等,考生就不用再考;如果加考门数不对等,如原先规定加考3门,调整后加考2门,考生只通过了1门,则只需要再考1门新调整后的加考课,将门数补上即可。市自考办建议,考生报考前要认真查阅新规定,根据新规定报考加考课。

新规定中,带给考生更大便利的是,考生所考的自考课程无论是哪个专业,专科还是本科,只要是同1门课(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在自学考试各专业、各学历层次中可通用。相关老师提醒考生,如果已考过同1门课程,不必因专业、学历层次不同而重新报考。

今年公布的新旧课程衔接的办法只涉及相邻两个执行期专业计划调整相应课程的替代,即新执行期调整后的课程只与上一执行期相应课程衔接替代,既A=B,B=C,A≠C,这点考生在报考时也要注意。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规定”今年也做了重新修订,明确、统一了各类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参加自考可以免考的课程。如各类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北京自考各专业专科(基础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3门公共政治课以及已学过、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等参加北京自考本科各专业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1至2门公共政治课和已学过、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等。

根据新的免考规定,在教育部改革四六级之前,已经取得四六级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免考自学考试外语(英、日、俄)课程。改革后参加四六级考试的考生,不能免自考相关外语课。

市自考办与北京考试报合编的《考生必读》,对下半年报考流程、各专业加考课、计划衔接等做了明确解释,考生可到市自考办及各区县自考办购买、阅读,帮助自己顺利报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福建自考成绩将于5月15日公布 成绩查询... 下一篇:北京自考中英合作专业老考生须换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