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上海市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进行督导检查,认为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建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上海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上海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市。
督导组实地检查17个区县,随机抽查学校204所,其中小学87所,初中61所,一贯制学校37所,完全中学19所,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4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根据上海市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达标的评估体系,在师生比、班额、生均公用经费等方面,17个区县的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17个区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3至0.52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6至0.42之间。在检查中,未发现能够“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海市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经费投入机制,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总投入达319亿元,小学、初中生均教育总投入分别达到2.57万元、3.59万元;加大了新教师补充力度,重视农村教师培训,形成优质教师资源辐射机制,全市近年来已有15%的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参与了流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由教委购买专业化服务,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给城区优质校或教育中介机构,向农村薄弱学校植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学校文化;实施“绿色指标”评价,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推进“新优质学校”创建等方式,探索建立评估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新体系。(记者赵婀娜、姜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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