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聚焦两会 聚焦教育综合改革
摘要:农村教师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薪问题直接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职责功能的充分发挥。但是目前农村教师工薪收入的酬额较低、分配机制欠妥、构成缺乏科学性,无法有效吸引和保障农村教师长期任教。
绩效工资实施后,农村教师收入分配带有浓厚的平均化色彩,常规项目多,体现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难易程度的项目少,激励作用十分有限。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津贴发放项目单一,除农村任教津贴外的补贴相对缺失。
在“以县为主”的经费投入及保障机制下,各地差别很大。财政支付能力不足的县,农村教师的津补贴从绩效工资当中出,实际上降低了农村教师工资的总数,城乡教师工资的差距被进一步拉大。使得政策中对农村教师倾斜的分配导向并没有落到实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分配没能体现对农村教师的补偿与激励,极易造成农村教师的不公平感。
为此建议:
一、核定省级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基本工薪标准;
二、财政单列支出农村教师津补贴;
三、大幅度增加农村教师岗位津贴;
四、增加农村教师交通补贴;
五、增加农村教师周转房和公寓房;
六、实施村小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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