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瓜 绘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高校加强引才自律和约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禁令”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
人才要流动 流动应规范
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高校间的竞争也不例外。竞争过程中有序合理的人才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有利于激发人才的最大价值,也有利于实现社会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因此,高校合理招揽人才无可非议;“人往高处走”,教师合理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发展平台,“孔雀东南飞”,亦无可非议。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高校间的“人才争夺战”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一方面,部分高校为了留住聘任到期又不愿续签的本校人才,往往违规冻结其人事档案和户口,阻止其另谋高就、“花落别家”;另一方面,其他高校为了招揽尚在原单位聘期内、无法正常转出档案的人才,除了提供住房优惠和高额科研补贴外,也采取了“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
如此一来,凭借自身的地理优势、经济优势、学术环境优势等,东部高校挖中西部兄弟院校的墙脚时无往而不胜。而只要本校人才想走,处于劣势地位的中西部高校连正常聘期内的人都留不住。
因此,长期以来,人才的不合理流失成了制约中西部高校发展的最大难题;同时,人才过度流失损害的又不仅仅是中西部高校本身。高校作为高级人才聚集地,对所在地区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人才过度流失必然导致中西部地区对东部地区的“人才倒贴”,进一步拉大地区发展差距,产生“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
所以,近年来,从国家层面到中西部地方政府层面,再到中西部高校,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高校流动或者留在中西部高校。
此次,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聘期内主动提出离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这就意味着,高校可以争夺人才,但不能不守规则;人才可以流动,但不能不负责任、无底线地拂袖而去。无疑,这是对处于劣势地位的中西部高校必要、公平、合理的保护。
同时,为了避免这种保护沦为“偏袒”,教育部也尊重了人才的流动权利,《意见》要求,“因学校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不得以扣压档案等形式阻止人才流动”。让人才留下来的最好办法是尊重他,创造条件让他心甘情愿地留下,而非“小家子气”下的违规“强堵”和遏制。
应该说,《意见》的出台,对消除当下高校“人才争夺战”的混乱无序状态,对规范人才的有序合理流动,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郝迪婧 作者系高校教师)
“挖”人才不如“造”人才
众所周知,人才是高校的一大核心竞争力。正因为如此,近年来我国高校的人才争夺战越来越激烈。这种现象虽然总体上符合人才自由市场的普遍客观规律,但却并不符合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特殊性。
应该说,仅仅靠出巨资到处抢夺人才,一方面耗资实在太巨,另一方面这么做的可持续性会有问题,毕竟高校的资金都是有限的。进一步而言,从高校的人才队伍需要良好的稳定性和可持续的生长力来看,高校的人才队伍建设主要还是应该靠自己培养。人才的成长自有其内在客观规律。高校有大量可造之人才,亟需所在单位成为他们的“伯乐”。比如,想方设法解决他们基本的住房问题,以便他们能够坚定地安心于教学、学术和科学研究,等等。
这样做的好处是很显然的:一是有利于节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本,二是有利于高校人才队伍的稳定,三是有利于高校人才源源不断涌现。当然,从整体来看,还有利于缓解全国高校之间的激烈人才争夺,有助于中西部高校的人才踏踏实实地爱岗爱校。因此,如若放任高校完全走人才自由流动的路子,那么一方面会让高校弥漫人心惶惶的气氛,不利于教育教学和学术、科研的质量;另一方面还会造成中西部高校非常宝贵的人才资源大量流失到东部高校,造成中西部高校与东部高校之间的“人才鸿沟”越来越大。 (胡乐乐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系讲师)
规范人才引进要着眼全局
近日,教育部从九个方面对高校人才引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涉及了人才引进、管理、考核、领导等多个方面,应该说基于现存问题、从全局统筹和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旨在进一步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和办学行为。
从现状来看,高校人才流动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是目前我国高校人才引进存在无序态势,甚至某些高校可以“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流动手续”,加剧了高校之间人才的恶性竞争,也导致了权力寻租的可能。从全局来看,也是基于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考虑,在人才引进方面,中西部高校往往属于“被挖”的对象,影响了中西部整体办学质量。《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优先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从长远来看,要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体制;同时,更要调动高校的积极性,通过营造好的学术环境培育人才。
笔者以为,规范高校人才引进,重点在于规范追求数量、审核不严、程序不全、流动频繁、到岗不足、兼职过多等乱象,并不是不允许流动,而是力求合理、有序、有效,取才有道,人尽其才。 (姜朝晖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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